陳同佳仍未赴台投案,勸説其自首的香港牧師:做夢都沒想過最難是台灣不願給陳簽證
引起“修例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港出獄近16個月,但一直未能獲得台方發出簽證。據多家港媒2月16日報道,一直協助陳同佳投案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陳同佳一直願意到台灣投案,不過台當局至今未向他發出入台簽證,也未得到正面回應。管浩鳴稱,他起初以為最困難是勸服陳同佳同意赴台自首,但真的做夢都沒想過最難是台灣不願意給陳簽證。
陳同佳(左)與管浩鳴(右)。(圖片來源:香港《星島日報》)
據“東網”報道,管浩鳴表示,在過去兩年間,一直希望陳同佳能赴台灣自首,為其做過的錯事負責。他稱,已用盡一切方法希望陳同佳能儘早赴台自首。管浩鳴稱,他起初以為最困難是勸服陳同佳同意赴台自首,但真的“發夢都冇諗過(做夢都沒想過)”最難是台灣不願意給陳同佳簽證。
管浩鳴稱,暫時台灣還未向陳發出簽證,據他所知,台灣律師已多次向有關“窗口”聯絡,並表示陳同佳願意赴台自首或投案,但至今仍未有正面回應。他現在只有希望台灣能本着人道的考慮,儘快發出簽證。
另據香港“星島網”報道,死者潘曉穎的母親,多次公開要求陳同佳履行承諾,但一直赴台無期。據悉,潘曉穎母親去年聖誕節前夕,曾向管浩鳴寄出一個行李篋(行李箱),與案中藏有潘曉穎屍體的行李篋同色,並要求他轉交陳同佳,暗示“見篋如見人”。管浩鳴稱已收到這個行李箱,並已通知了陳同佳,他強調十分理解潘曉穎母親的心情。
陳同佳於2018年與女友潘曉穎赴台灣旅行,殺害潘曉穎後棄屍逃回香港。陳同佳最後在香港因洗黑錢而被判處入獄29個月,並於2019年10月出獄。其後一直入住警隊提供的安全屋,並接受24小時貼身保護,出獄至今近16個月仍然留在香港,一直未到台灣自首。
去年10月,陳同佳重申到台灣投案想法一直未改變。民進黨當局要求他到台北駐港辦事處遞件申請,就在外界以為這將為陳同佳投案開啓另一扇窗時,其申辦入台證件被曝遭拒。
台灣陸委會去年10月14日晚要求港府響應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聲稱必須由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入境的問題。香港保安局去年10月15日回應稱,台灣當局在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允許港台兩地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的情況下,仍不斷髮表不負責任的言論,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希望台方拿出誠意,不做政治考慮。港府曾表示,對錶示願意自首和投案的人,民進黨當局不斷以不同藉口製造赴台障礙,硬要將司法協助和赴台投案兩件事混為一談,顯然是政治操作,凸顯台方根本毫無誠意,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
台灣《聯合報》曾發表評論稱,事情發展至今已經很清楚,民進黨當局利用陳同佳案企圖使港府與台灣展開“政府間協商”,啓動司法互助。文章説,香港刑事管轄權認定仍然沿襲英國,強調屬地主義。陳同佳案殺人行為與結果地都在台灣,香港並無屬地管轄權,民進黨明知法理還要操弄民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