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規定”電話彩鈴上線啦

“三個規定”電話彩鈴上線啦
來源:信宜檢察
“三個規定”電話彩鈴來自茂名檢察00:0000:52

“您好!信宜市人民檢察院温馨提示,請您不要違規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否則將依據“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全面如實記錄,並向組織彙報……”這條專門定製的電話彩鈴來自信宜市人民檢察院的辦公電話。

為了提高社會公眾對防止干預司法的“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的知曉率,在全社會營造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圍,信宜市人民檢察院創新舉措,以貼近日常生活的宣傳形式,定製了“三個規定”彩鈴,強化“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的宣傳,讓制度深入人心,為檢察公平公正辦案打下堅實基礎。

“三個規定”是指什麼

“三個規定”是指《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統稱“三個規定”。

“三個規定”的重大意義

嚴格執行“三個規定”的重大意義:“三個規定“是防止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的“防火牆”,是違反規定過問案件、不當接觸交往的“高壓線”。

“三個規定”在檢察機關中適用範圍

“三個規定”在檢察機關中適用範圍:檢察機關及下屬單位從事檢察工作的全體在職人員,包括政法專項編制人員、事業編制人員、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實習生、掛職借調人員等。

違反“三個規定”撞“牆”碰“線”的行為

違反“三個規定”撞“牆”碰“線”的行為包括:從事檢察工作的全體在職人員,違反規定干預辦案的行為及過問或干預、插手幹部選拔任用、項目安排、工程建設、監督執紀等重大事項的行為。

違反“三個規定”的記錄方式

違反“三個規定”的記錄方式:對於干預、插手司法的各類行為,司法人員負有如實記錄的義務。承辦人是記錄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報告,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

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受法律和組織保護

嚴格執行“三個規定”受法律和組織保護:司法人員如實記錄、干預、插手司法的行為,受法律和組織保護。領導幹部不得打擊報復,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將司法人員免職、調離、辭退或作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打擊報復的,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三個規定”的處罰措施

違反“三個規定”的處罰措施:對違反“三個規定”的司法人員予以警告、通報批評,兩次以上,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三個規定”的主管領導,依紀依法追究主管領導責任。

【來源:茂名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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