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被提起公訴!一人被決定逮捕

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汪理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安徽省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汪理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淮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汪理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淮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汪理文在擔任黃山市財政局局長、黃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建軍決定逮捕

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建軍(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建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此前消息:

一人被提起公訴!一人被決定逮捕

日前,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宿州市埇橋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建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三觀”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肆無忌憚,私慾膨脹,公然利用職權為親屬“搭台鋪路”,為不法商人牽線搭橋,違規收受禮金,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鉅額財物。

張建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安徽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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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安徽檢察 安徽紀檢監察網

編輯: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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