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李力力
據美聯社9月22日報道,當地時間週三,前洪都拉斯第一夫人蘿莎因挪用公款被判入獄14年。據悉,這已是她第二次被判刑。此前她被曝出侵佔的公款中,還包括台灣所謂“捐贈”的25.5萬美元資金,可謂是自食惡果。
前洪都拉斯第一夫人蘿莎 資料圖(圖片來源:美聯社)
蘿莎今年55歲,是洪都拉斯第54任總統波爾菲里奧·羅柏的妻子。去年,美國政府已禁止前總統羅柏入境,理由是他被控販毒。他們的兒子法比歐此前也因攜帶可卡因入境美國,被美國法院重判24年有期徒刑。
2010年至2014年,她在丈夫擔任總統期間,挪用了超過100萬美元的政府資金。
2018年2月28日,蘿莎因涉嫌侵佔數百萬美元公款,在家中被逮捕。
據路透社2018年3月1日報道,當時洪都拉斯最高法院表示,蘿莎侵佔的公款中,包括台灣在2013年“捐贈”的約25.5萬美元,這筆款項原本是用於醫療設備、貧困家庭的建築材料和就業計劃。
洪都拉斯是台灣當局僅剩的15個所謂“邦交國”之一。
據海外網此前報道,據悉,台外事部門每年都會準備一定的機密預算用於援助“友邦”。台當局更多次妄圖用此手段維持所謂“友邦”關係。 在陳水扁當局時期,“金援外交”就大行其道,甚至曾曝出“因涉嫌私吞台灣捐款,薩爾瓦多前總統佛洛瑞斯向法院自首”的醜聞。
2018年,蘿莎第一次被定罪時,被判處58年監禁。但這一判決隨後因證據鏈不一致而被推翻。
今年3月,她再次受審,被指控犯有欺詐和挪用公款罪。本週三,她被判入獄14年。她的私人秘書也因欺詐罪於週三被判處7年3個月監禁。
法院發言人卡洛斯席爾瓦説,蘿莎可以在20天內對判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