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丨“偽震天”氾濫,傷害市場創新動力

山寨傷害的不僅是版權所有者,更是整個市場創新的動力。

隨着北京環球影城威震天的走紅,全國各地突然冒出許多“山寨版”威震天。河南周口一家大型商場門前,“山寨版”威震天長得和正版差不多,也會和市民互動,只是動作十分搞怪,被不少網友看後嘲笑:威震天是得腦血栓了嗎?一時之間,全國多地同時出現“威震天”的身影,商業活動太多,“威震天”都不夠用了,有的地方,“擎天柱”也出場助陣。

評論丨“偽震天”氾濫,傷害市場創新動力

這些“山寨版”威震天已經有侵權的嫌疑。按法律人士的説法,威震天等造型源於《變形金剛》等視聽作品,是具有獨創性的藝術表達,未經著作權人的授權,商業性使用這些形象即構成侵權。

隨着我國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擅用他人原創的卡通形象而被判賠償的案例不少。比如,有人因盜用“小黃人”的形象而被一審判賠500萬;有遊戲公司因盜用《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哪吒、敖丙形象,而被判百萬賠償。一旦威震天的版權持有者出來維權,這些山寨公司們大概率是要倒黴的。

但為什麼他們要冒這個風險呢?因為“山寨”在一些人眼裏極有誘惑力。3米高的威震天市場價6000元一個,不買還可以租。那些小景區或商業機構,請人站台要花錢,營銷廣告要花錢,以便宜的價格弄來一個“威震天”,就算加上扮演者的薪水,也遠比明星代言物美價廉。

甚至在一些人眼裏,好東西從來都應該“共享”。採訪發現,做租售仿版機器人生意的公司十幾年來一直銷售“變形金剛”,被問及有沒有版權,工作人員絕不會説“有”或“沒有”,他們的回覆充滿了“山寨”的邏輯:一,好多公司都在生產;二,給那麼多大公司租售過,沒遇到過版權問題;三,有問題找公司,公司會出面解決。這個邏輯的背後就是,有沒有版權不重要,有錢大家賺才是王道。

山寨的生意,威震天不是頭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前有瓊瑤奶奶的《梅花烙》,後就有於正的《宮鎖連城》;前有小豬佩奇,後就有“小象佩奇”。在視頻APP上,以模仿明星出道的博主們,也正在享用着“山寨”的流量,“小林心如”“雍杰倫”都至少擁有百萬粉絲,甚至有人仿着仿着,就以明星自居接商演,“小鄧紫棋”就曾被鄧紫棋工作室嚴正警告過。

山寨這門生意能做得成,在於有一些消費者買賬。去北京環球影城?又貴又擠又麻煩,就在家門口也能和威震天合影不香嗎?哪怕是被山寨版威震天懟一句“你太醜”,都可以哈哈大笑,管它笑點還是槽點,管它低配還是山寨,低價買開心就好。不是所有消費者都在意正版還是仿版,就像知乎上始終會有人問背A貨包包會不會給人看出來之類的問題——這意思似乎是看不看得出來很重要,真假不重要。

複製容易原創難,機器人外殼生產起來並不難,難的是創意和設計。一個遊戲角色要經過多少次設計和琢磨,一個好故事要經過多少輪修改和打磨,才能在市場上立得住、受歡迎。然而複製者卻跳過這些艱難的求索過程,直接站在跑道的終點搶奪他人的果實,這對原創市場是多麼大的傷害。

不可否認,模仿是學習的過程,無論是人類的演化、孩子的成長、還是市場的進步,基本上都離不開模仿的開端,但是學習探索是一回事,用盜版掙快錢是另一回事。如果抄襲者能賺得盆滿缽滿,還會有多少人辛苦寫作?如果盜版不消失,還有多少人願意做原創設計?山寨傷害的不僅是版權所有者,更是市場創新的動力。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馬青

編輯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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