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衢州接到粉絲傅先生爆料,有人車窗拋物。
“差不多6點18分的時候,在靠近九華隧道的路段,一輛黑色的大眾越野車從右車窗突然丟出了一個牛奶盒,後來又有個小孩探頭出來吐痰。”傅先生介紹。
車窗拋物
探頭
通過傅先生行車記錄儀的視頻畫面,在第8秒處確實能看到一個白色物體從前車車窗內飛出。傅先生表示:“這是一種很不文明的行為,不應該在我們的有禮之城出現,希望大家都能摒棄這些不好的行為,共同創造文明的城市。”
車窗拋物,若丟出的是易拉罐等堅硬物品,很可能給後方車輛帶來安全隱患,也給環衞工人清理作業帶去了危險。
相關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編輯:周立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