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遼寧省紀委監委獲悉,原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祁玉民,因嚴重違紀違法已被開除黨籍處分,並按規定取消享受的待遇,違紀違法所得也被收繳。此外,與他相關的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經查,祁玉民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議事規則違規決定重大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兼職取酬,搞錢色交易;對華晨集團虛報利潤問題失職失責;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祁玉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祁玉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祁玉民簡歷
祁玉民,男,漢族,1959年1月出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高級工程師。
1978.09--1982.08 陝西機械學院工程經濟系管理工程專業學習;
1982.08--1982.11 大連重型機器廠二車間見習;
1982.11--1985.06 大連重型機器廠計劃科見習、計劃員;
1985.06--1986.03 大連重型機器廠計劃科副科長;
1986.03--1992.08 大連重型機器廠經濟計劃處副處長;
1992.08--1994.04 大連重型機器廠經濟計劃處處長;
1994.04--1995.11 大重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計劃處處長;
1995.11--1998.06 大重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1998.06--1998.10 大重集團公司總經理;
1998.10--2000.06 大連重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
2000.06--2001.11 大連重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1.11--2002.12 大連重工起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02.12--2004.09 大連重工起重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常委;
2004.09--2004.10 提名為大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人選;
2004.10--2005.12 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5.12--2010.02 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黨組書記;
2010.02--2015.12 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黨組副書記;
2015.12--2019.03 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03--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