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場合遇到熊孩子他父母無動於衷,我們該不該出手教育?

《奇葩説》裏有一期的辯論題目是就是文章的題目,大概我們每個人在公眾場合都遇到過熊孩子,也遇到過不管不問的熊父母。

這個時候可能誰心裏都竄着一團火,忍住的或者不願意再看下去的,就躲開或者視而不見了,沒忍住的人往往都會張嘴説兩句,甚至還要教訓幾下。

公眾場合遇到熊孩子他父母無動於衷,我們該不該出手教育?

在聽這場辯論之前幾乎沒碰上特別讓人氣憤的熊孩子事件,直到今天早上,去超市買早點的時候,碰上裏面收銀員的兒子在跟媽媽吵架,一個14歲的少年。

媽媽意思讓他少玩會手機,結果這孩子不幹了,開始跟媽媽爭辯,不僅破口大罵,還衝上來踹了媽媽一腳。

我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想的,要不是那個孩子已經1.7多的身高讓我猶豫,當時真想過去踹他兩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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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媽媽顯然也不是孩子的對手,比兒子矮半頭,又瘦又小,就連拉他一把都費勁。

旁邊圍了一堆的人,説什麼的都有,孩子的奶奶也在,實在氣不過乾脆躲在一邊大喊:你們都來看看這是個什麼孩子啊,看看有這樣的孩子嗎?……。

孩子的媽媽後來被人拉進超市,氣的臉色蠟黃,渾身發抖。

在奇葩説裏傅首爾為這道題的反方辯手,她所持的態度是不去幹預,也就是不會代替父母去“教育孩子”。

公眾場合遇到熊孩子他父母無動於衷,我們該不該出手教育?

傅首爾在結辯的時候拋出來這麼一個觀點: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所以站這個持方,是為了感謝那些曾經在公共場所包容過兒子,並對他微笑過的每一個陌生人,即便一個孩子很糟糕,也不讓他覺得自己被討厭是成年人的善意,遇到搗蛋的熊孩子,我更願意摸摸他們毛茸茸的小腦袋,説一聲沒關係,因為作為一個媽媽,我知道被善待的孩子才會喜歡這個世界,在孩子眼中沒有公共場所,只有兒童樂園,所以在孩子面前不談內心秩序,只講愛與和平了,謝謝大家!

這番言論確實讓我一下子傾斜了,一直以來我都是正方觀點,那是肯定要出手教育的呀,還用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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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傅首爾卻站在更加博愛的層面來闡述她不會出手教育的理由。

瞬間,同樣作為一個媽媽的我在那一剎那有種汗顏的感覺,自己也有孩子,卻不曾想到別人的孩子,自己也怕某些行為影響到自己的孩子,卻不曾想到某些行為會不會影響到其他人的孩子。

就如傅首爾説的另一段話:

公眾場合遇到熊孩子他父母無動於衷,我們該不該出手教育?

你就沒有在公共場所影響過熊孩子嗎?中年男士經常在高鐵上談幾個億的生意,搞得小孩兒以為掙錢就像打雷一樣,是一種自然現象,年輕人在電影院看個動畫片都要抱在一起,女的香水滿車飄,男的脱了鞋燻死貓,熊孩子教育你們全家了嗎?

他們樂觀而豁達,無論大人幹什麼,都能專注地看小豬佩奇。這份傑出的抗干擾能力,成人朋友望塵莫及,你憑什麼教育他?你得向他們學習。

什麼是公共場所,公共場所特點是什麼?

再次套用傅首爾的話:特點就是人多,你為什麼會去呢?因為你不喜歡一個人在家待著,明知道人多還去,去了又嫌人吵,是不是人格分裂。

公眾場合遇到熊孩子他父母無動於衷,我們該不該出手教育?

當然這句話的末尾是為了配合綜藝效果,儘管我們不是什麼人格分裂,也不是矛盾體,可這番話也確實有幾分道理。

我們的言行舉止在孩子們眼裏也許也是“非常煩人”的,如傅首爾所説,他們來教育我們了嗎?

我們的所作所為難道孩子們就都喜歡嗎?火車上那些笑着鬧着打牌的,講段子的,你就肯定孩子們不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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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所承受的,所不喜歡的,都不曾説出來過,我們卻仗着自己已經是成人,以為就可以教訓孩子了,以為懂得道理多了就可以在孩子面前居高臨下了,其實,我們這副樣子在他們面前也不討喜。

再者,既然知道是公共場所,就要提前有個心理準備,吵鬧不安靜那是必然的,再加上孩子畢竟還是孩子,對這些成人世界裏的公共規則還沒到領會並自覺遵守的年齡。

公眾場合遇到熊孩子他父母無動於衷,我們該不該出手教育?

説到這裏,肯定有一部分朋友會提出反駁,會問:電影院雖然是公共場所,但那裏是要求絕對安靜的啊,假如碰上熊孩子,難道也不管嗎?也要默許孩子和孩子的家長無動於衷嗎?

首先懷揣博愛和包容是我們的一個基本素養,如果真的影響到了我們的秩序,適當的去提醒孩子家長讓孩子想辦法安靜下來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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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裏也提醒家有熊孩子的父母,別人不説容忍那是別人的素質,並不代表你家孩子就可以由着性子吵鬧不止,自己也要管教好自己的孩子,尤其出門在外,

在需要安靜的場合裏,要提前給孩子備好可以安撫他們的玩具或者書籍提前告訴孩子我們去的地方是不可以大聲吵鬧的,讓他心裏有個準備陪孩子玩一些比較安靜的遊戲,或者帶一些繪本,給孩子講故事,藉此讓他們能夠安靜下來

公眾場合遇到熊孩子他父母無動於衷,我們該不該出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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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道辯題裏持正方的那位辯手嶽嶽,他的觀點是必須要出手“管教”。

而嶽嶽的“管教”方式相當的柔軟有愛,他説到一個方法,我覺得還是可以借鑑的,那就是陪孩子玩。

他講了自己的親身經歷,説小時候在自己也是熊孩子的階段裏,有一次在親戚家的衚衕裏撿廢舊的燈泡摔着玩,搞得周圍的人都躲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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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鄰居一個大哥哥出來了,拿着自己的飛鏢,提出要跟他一起玩,於是嶽嶽丟下手裏的燈泡跟着大哥哥玩了一下午的飛鏢,直到大哥哥有事回家了,他還在玩。

這種方法也有效的阻止了熊孩子的破壞性行為,並迅速讓他安靜了下來。

可見,與孩子打成一片,走進他們的心裏,陪着他們一起娛樂,就是更好的讓孩子順從我們的方法。

如此,不僅讓熊孩子避免了在公共場合影響他人,還規避了好多潛在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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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公共場合該不該出手教育熊孩子,也是要講究方式方法的,既要維護了孩子內心的純良,又要讓他看到這個世界的愛,還能避免了吵鬧,何樂而不為?

不管是正方還是反方,不管是準備出手管的,還是不管的,雙方給出的觀點都充滿了對孩子的包容之愛。

不管的人要給孩子一個成長的時間和空間,以愛和和平為他們奠定基石。

管的人要給孩子一個榜樣和表率,以行動來轉移和消磨孩子的頑劣,同樣用愛作為橋樑,把孩子引進了一個包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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