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2月24日電 當地時間22日,歐盟成員國的歐洲事務部長聯合通過一項將於3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建議,面向來自歐盟外部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或新冠感染痊癒的旅客放寬入境規定。
據法新社報道,按照這項新建議,歐盟成員國應面向來自歐盟外部的新冠疫苗接種者和新冠感染痊癒者開放非必要旅行,旅客所接種的疫苗應是歐洲藥品管理局批准使用的疫苗,或世界衞生組織列入緊急使用清單的疫苗。
如果旅客接種的並非歐盟所認可的疫苗,可能需要進行核酸檢測;如果旅客接種的並非歐洲藥品管理局批准的疫苗,但屬於世界衞生組織列入緊急使用清單的疫苗,歐盟成員國也可能要求提交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於新冠感染痊癒者也是如此。此外,新冠疫苗接種者必須在抵達前的九個月內接種第二劑疫苗或加強針,新冠感染痊癒者必須是在旅行前180天內感染新冠病毒。
來自14個國家的旅客即使沒有接種新冠疫苗也可以進入歐盟,有關國家名單將按照發病率等情況定期更新。這份建議並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這表明,歐盟將更多考量入境旅客自身的情況,而非他們來自哪個國家。(海外網-巴黎-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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