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多措施鞏固拓展社會保險扶貧成果

國家税務總局官網8月23日發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6部門關於鞏固拓展社會保險扶貧成果助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通知》。為鞏固拓展社會保險扶貧成果,持續做好脱貧人口、困難羣體社會保險幫扶,促進社會保險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助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國家鄉村振興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佈此次通知。

通知指出,為減輕困難羣體參保繳費負擔,完善困難羣體參保幫扶政策。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繳費檔次養老保險費。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上述困難羣體和其他已脱貧人口可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困難人員參保繳費提供資助。對靈活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引導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精準實施全民參保計劃,開展精準登記服務,推動放開外地户籍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户籍限制,組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推動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十四五”時期,中央確定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不計入低保家庭、特困人員收入。擴大失業保險覆蓋範圍,使更多農民工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享受政策保障。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加強平台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落實《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重點在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高發的行業企業實施,切實降低工傷事故發生率,防止因傷致貧、因傷返貧。

完善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與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適時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規範個人賬户記賬利率辦法,提高個人賬户養老金水平。推進各省統一農民工和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辦法,享受同等待遇。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助力鄉村振興人才培養。落實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機制,切實保障工傷農民工返鄉後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穩步提升工傷保險保障效能。

加快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進一步均衡地區之間基金負擔,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全面推進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推動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提高基金互助共濟能力。繼續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運營,將2017年以來每年新增結餘不低於80%用於委託投資,不斷提高投資收益,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健全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體系,持續推進風險防控措施“進規程、進系統”,完善經辦內控制度,防範基金跑冒滴漏風險,確保基金安全。

加強脱貧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支持國家重點幫扶縣社保經辦服務能力提升,補齊區域性社保經辦管理服務短板,增強鄉鎮(街道)、村(社區)社保服務平台管理和服務水平。推進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實現“跨省通辦”。優化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流程,實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網上申請。落實超期業務督辦等工作機制,提升轉移業務經辦效率。加大農村地區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應用力度,基本實現人口全覆蓋。加強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農村地區社保公共服務資源整合和綜合櫃員制服務。加快社保經辦數字化轉型,讓“數據多跑路,羣眾少跑腿”。深入推進失業保險待遇“暢通領、安全辦”。根據農村特點,堅持傳統服務方式和智能化服務創新並行,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羣體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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