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充分發揮黨內監督的主導作用,促進各類監督貫通融合,不斷增強監督治理效能。日前,江西省吉安市紀委監委圍繞“如何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調”主題進行了調研。
推動各類監督協調聯動的實踐
以紀檢監察職責為主線,貫通黨內監督和其他各類監督,着力形成反腐敗工作合力。充分發揮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紀委組織協調,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計等成員單位溝通貫通、嚴格把關的工作機制,強化監督協同。建立健全線索雙向移送機制以及線索核查結果反饋機制,規範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工作,建立市直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線索工作機制,提高監督效率。打通紀法貫通關鍵環節,讓紀律審查與監察調查有序銜接、相互貫通,完善職務犯罪案件“檢察院提前介入、法院諮詢會商、召開聯席會議”等機制,強化與司法機關有機銜接。
以市縣巡察工作為重點,貫通黨內監督和其他各類監督,着力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市委巡察辦在強化與紀檢監察監督協同推進基礎上,持續加強與組織、宣傳、審計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協作機制,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形成監督合力。在巡察準備階段,商請紀委、組織、政法委、機關工委、信訪、審計等部門提供被巡察黨組織有關情況,為巡察開展奠定紮實基礎。建立巡察發現問題快查快辦機制,對巡察過程中發現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等問題,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快查快辦。巡察意見反饋後,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強化督促檢查,參與指導被巡察黨組織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與巡察機構會審整改落實情況,壓實巡察問題整改責任。
以派駐機構改革為契機,貫通黨內監督和其他各類監督,不斷提升派駐監督效能。一方面,強化對派駐機構的領導,建立市紀委領導聯繫派駐機構協作組制度,加強對聯繫協作區問題線索分析研判、談話函詢、調查審查等工作的直接領導。另一方面,派駐機構通過列席被監督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會同被監督單位黨委(黨組)定期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發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示函等方式督促壓實被監督單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履行監督監管職責。
以重點領域問題專項治理為抓手,貫通黨內監督和其他各類監督。部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與主責部門建立情況通報和線索移送機制,健全問題督辦機制,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堅持開門整治,聚焦教育、醫療、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深入開展漠視侵害羣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起底摸排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對案件反映出的共性問題、突出問題,市、縣紀委監委向相關行業監管部門下發紀檢監察建議書和工作提示函,督促相關部門單位深入剖析、建章立制,規範權力運行。
調研發現,堅持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貫通運用仍然面臨諸多問題。一是監督理念不夠精準。各類監督主體普遍將工作重點放在“查錯糾偏”上,偏重於事後監督,而忽略行為發生前的預防和行為過程中的控制,運用系統思維構建大監督工作格局的理念還有差距。二是貫通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還要持續發力,有的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沒有落細落實,問題檢視仍然停留在學習不繫統、認識不深入、作風不紮實、站位不夠高等表象層面。三是協調機制不夠健全,各類監督主體主要是在各自職權範圍內獨立開展監督,相互之間信息共享不夠到位,配合銜接不夠緊密。四是監督成效不夠明顯,存在重點不夠突出、方式方法不夠科學、監督力量配置不夠優化等現象。
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調
更新監督理念。黨委(黨組)要發揮在監督中的主導作用,包括在履行主體責任上要統籌協調好監督決策部署、監督力量整合、監督手段運用,在日常監督上要把談心談話、檢查抽查、指導民主生活會、督查巡視巡察整改等監督舉措貫穿全面從嚴治黨全過程。紀委監委作為專責機關,要聚焦權力運行流程、自由裁量權行使、特定關係人利益輸送等關鍵點加強監督,要在強化政治素質、增強制度意識、嚴格執紀執法、淬鍊鬥爭本領等方面提高治理能力。要教育廣大領導幹部正確對待監督,認識到接受監督是貫徹黨章和黨內監督條例等法規的基本要求,更是實現自我保護、自我淨化的重要途徑。
完善統籌機制。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定期組織相關監督主體對重大政策、重點項目、重大工程、專項整治開展視察,對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實行專報制度。建立聯合處置機制,對存在問題深入分析,聯席會議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精確處置機制,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提高效率,對涉及違紀違法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相關責任人尤其是負有領導責任的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充分運用監督體系信息平台,建立廉情預警機制,通過彙總監督信息,精準排查腐敗風險、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防控制度。
強化協調銜接。消除各類監督銜接壁壘,完善不同監督方式間的銜接和協調機制,促進優勢互補、力量疊加。進一步協調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建立和完善案件相互移送的渠道和機制,拓展案件線索來源。加強黨員信息庫有關信息的共享和應用,推動公安、檢察、審判和紀檢監察機關對案件查辦過程中涉及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相關信息進行有效比對。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定期交流信息、研判輿情,建立健全熱點回應和新聞發佈工作流程,注重通過主流媒體報道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工作、重要進展和重大舉措。(李水錦 顏芳明,本文刊登於《中國紀檢監察報》2021年4月15日理論週刊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