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山東省菏澤市監委聯合對中國農業銀行安全保衞部原總經理楊國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國月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偽造、轉移、隱匿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洗浴、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實際使用高爾夫球卡,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公車私用,超標準租房,超標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款報銷個人費用,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大額錢款;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在選拔任用、工作調動、職工錄用中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多次在工作時間打高爾夫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安防設備項目招標、職工錄用等方面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楊國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追求名利,表裏不一,陽奉陰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財物,一邊假意退錢一邊暗地收錢,沉溺打球、洗浴、酒局、牌局,主動尋租並甘於被“圍獵”,靠信貸吃信貸,靠安保吃安保。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楊國月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楊國月政務開除處分;經山東省菏澤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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