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在丹景台拉客被阻止後,成都這名男子竟然不顧勸阻,肆意撒潑。
10月5日,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東部新區公安分局獲悉,在2021年10月3日下午17時許,據成都東部新區旅遊執法部門通報“有一名男子騎摩托車拉客收錢,欲進入丹景台景區大門。
男子被旅遊執法部門工作人員現場阻止後,竟坐在地上阻擋丹景台景區擺渡車,造成交通擁堵”,接到此情況後,成都市公安局東部新區分局交警支隊、賈家派出所警力迅速趕往現場處置。
到達現場後,只見一名男子坐在地上,將丹景台景區東大門(1號門)擋住,阻擋了景區來往擺渡車達20餘輛,造成景區交通堵塞。經民警現場初查情況後,將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的張某林及時帶離現場,交警迅速疏導交通,及時恢復了景區交通秩序。
據瞭解,為做好成都東部新區丹景台景區國慶期間文旅迎賓及衞生防疫工作,景區旅遊管理部門根據相關規定,限制景區內居住居民駕駛汽車從北大門(2號門)通行,並另行安排居民通行行車路線。
而經民警依法查明,2021年10月3日9時許,張某林駕駛汽車欲通過丹景台景區2號門時,因景區工作人員不允許其通行,為發泄不滿情緒,張某林駛二輪摩托車,將丹景台景區東大門(1號門)擋住,阻擋景區來往擺渡車輛通行。經景區現場工作人員勸解,張某林停止了堵路行為。
10月3日16時許,張某林再次駕駛二輪摩托車,將丹景台景區東大門(1號門)擋住,經工作人員多次解釋後,張某林仍不聽勸阻,採用靜坐的方式,阻擋景區來往擺渡車20餘輛,造成交通堵塞,500餘名旅客留滯。
張某林採用靜坐方式妨礙景區擺渡車輛正常行駛並造成交通堵塞,嚴重擾亂了丹景台景區場所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其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
國慶節以來,成都東部新區公安全警上路,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和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工作,特別是對景區堵路交通亂象等擾亂公共秩序的不法行為,予以堅決依法打擊。歡迎廣大羣眾積極制止和檢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
連日來,東部新區公安分局按照市公安局黨委工作要求,加強節日期間旅遊安全和交通安全,加強社會面管控, 查獲酒駕20起,調處矛盾糾紛24起,幫助羣眾解決實際困難1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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