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被執行人經濟困難導致反覆失約 幹警耐心促和解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2月18日,六安市舒城法院杭埠法庭快執快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成功促成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

張某和李某因民間借貸產生糾紛,張某於2016年2月向舒城法院起訴要求李某歸還欠款15000元,雙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李某於2016年4月30日前將15000元歸還張某。但李某未如約履行。2016年7月,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法官的協調下,張某與李某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然而,李某依然未如約履行。2022年1月底,張某向杭埠法庭申請恢復強制執行。

杭埠法庭執行幹警接收案件後,考慮到該案件涉及金額不大,但時隔近6年,被申請執行人仍未還款,遂立刻聯繫被申請執行人一早到杭埠法庭。執行幹警向李某闡明法理,勸其儘快履行,説明拒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後果。

李某稱,自己近年來家庭負擔重,經濟困難,確無能力償還債務,請求分期償還債務。執行幹警認真聆聽了李某的訴説,考慮到李某確有困難,遂給申請人張某做思想工作,再給李某一次分期履行的機會,最後申請人表示可以接受分期還款。

最終,在執行幹警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臨走時,執行幹警對被申請人李某強調執行和解不是拖延執行的手段,一定要言而有信,不要再次失信。

金方姣 徐彬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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