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温哥華當地時間27日上午(北京時間28日凌晨)公佈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孟晚舟女士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後期的相關聽證,並等待新的審判結果。
孟晚舟女士當天出庭並聽取法庭所做的判決。
律師詳解“雙重犯罪”
這一判決結果雖短,但意義重大——這樣的結果,意味着孟晚舟在544天的“軟禁”後,仍然無法恢復自由,她腳上的電子腳銬還是不能取下!
這起耗時良久、涉及外交層面的案件,有許多要點值得關注。對此,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第一時間聯繫了美國聯邦法院及加州高等法院出庭律師劉龍珠,對於孟晚舟案,他給出了詳細的解答。
劉龍珠表示,美國司法部對檢控孟晚舟的四條罪名,分別為銀行欺詐,電郵欺詐,合謀銀行欺詐和合謀電郵欺詐。可見,孟晚舟被檢控的四條罪名都是“欺詐”,而欺詐在加拿大也構成犯罪,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但是,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忽視了欺詐罪名背後的事實,就是孟晚舟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武器禁運和制裁條約,加拿大並沒有類似美國對伊朗的武器禁運和制裁條約。因此,孟晚舟可以選擇繼續上訴。
“不過,可以放心的是,即使孟晚舟被裁決‘雙重犯罪’成立,也不意味着她可以被引渡到美國。”孟晚舟的團隊將立即上訴,然後開始新一輪的法律辯論。從而形成曠日持久的訴訟,這甚至可能持續幾年。
不僅如此,劉龍珠還告訴記者,孟晚舟律師將會繼續進行對加拿大政府,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皇家騎警的民事訴訟,指控他們在未告知孟的情況下,對她進行搜查、審訊和逮捕,嚴重侵犯了她享有的憲法權利。
綜合每日經濟新聞 、央視新聞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