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相關負責人答問:數千起涉疫案件順利辦理的背後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答問:數千起涉疫案件順利辦理的背後

7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檢察機關案件管理業務疫情防控期間典型案(事)例》,最高檢案件管理辦公室主任董桂文就此回答了記者提問。

記者: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最新發布的數據,2020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6624人,受理審查起訴8991人,在這些案件順利辦理的背後,案件管理部門發揮了哪些作用呢?

董桂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全體檢察人員講政治,顧大局,日以繼夜,精益求精,辦理了數千起涉疫案件。在這些涉疫案件順利辦理的背後,也有各級檢察機關“案管人”的默默付出和辛勤忙碌的身影。他們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

一是堅持防疫與案件管理業務相結合,以最快效率和最高質量受理流轉案件,各地案管部門對於涉疫情案件全力落實“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的“三個當日”要求,通過與各辦案機關和辦案部門的溝通協調,實現了案件流轉的“一步到位”,為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件的後續依法從快辦理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是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立足實際,大膽創新,以最優服務保障律師權益不受阻,通過遠程會見、異地閲卷、自助無接觸服務平台、智慧案管等最新工作方式充分發揮案件監督管理的樞紐作用,以自身的實際行動助力業務部門各項辦案工作順利高效開展。

三是堅持注重效率與注重質量相結合,加強對案件辦理的全流程、動態、實時監管,形成合力,共同打造高質量的“檢察產品”,為精準、高效打擊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真正實現了雙贏、多贏、共贏。

記者:那麼現在發佈案件管理業務典型案(事)例,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呢?

董桂文:半年多以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案件管理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六穩”“六保”決策部署,以及最高檢黨組防疫、辦案兩不誤的工作要求,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履行案件管理職責,創新工作方法,在案件受理流轉、流程監控、律師異地閲卷、遠程會見等方面湧現出了一批先進做法和成功經驗,有效地保障了各地涉疫案件的順利辦理,凸顯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我們認為將這些有益的成果和做法,編輯成典型案(事)例發佈是必要的。首先,發佈典型案(事)例有利於充分發揮案件管理部門對“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保障和促進作用。在當前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形勢下,對檢察機關案件辦理方式、辦理時限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更好地服務保障好“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是當前案件管理工作必須解決好的重要課題。此次發佈的這些典型案(事)例正是檢察機關案件管理部門在這方面新探索的階段性經驗總結,是全體“案管人”的智慧結晶,對目前疫情常態化防控長期持續的形勢下服務保障好辦案工作會發揮有效指導作用。其次,這些典型案(事)例本身也代表了未來案件管理工作方式的發展趨勢,必將對疫情過後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無接觸自助服務、遠程視頻和無紙化辦公、智慧案管等工作新目標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記者:在您看來,發佈的這些典型案(事)例,具體有哪些特色和亮點呢?

董桂文:我們在前期掌握各地工作情況的基礎上,從各省級院案件管理部門選送的100多件典型案(事)例中,重點圍繞案件受理流轉、流程監控、律師異地閲卷、律師遠程會見等精選出12件作為典型案(事)例在檢察系統內發佈,以供各級檢察機關借鑑。今天公開發布的5篇就是從這12篇中再次優選的。這5篇案(事)例分別有以下特點:

一是確保案件受理流轉“三個當日”和“一步到位”。疫情防控期間,案件受理、流轉工作受到極大影響,最高檢案管辦要求各地案管部門對於涉疫情案件要做到“當日來、當日轉、當日送”,強化與各辦案機關和辦案部門的溝通協調,實現案件流轉“一步到位”,展現特殊時期檢察機關案管部門的責任擔當。

二是實現疫情期間律師跨省跨區域異地閲卷,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受疫情影響,律師到外地閲卷工作受到了很大阻礙,尤其是跨省出行更是受到嚴格管控。最高檢案管辦要求在特殊時期創新工作方式保障律師閲卷權的正常行使。各地檢察機關積極探索,通過機要、專網、異地自助閲卷等方式實現律師跨省跨市跨區閲卷,既降低了人力成本,也減少了疫情感染風險,實現特殊時期為律師執業提供細緻周到的“一站式”服務。據不完全統計,各地疫情期間共規範、高效地完成異地閲卷服務共計6500餘人次。

三是着力打造24小時一體化全天候律師自助閲卷平台,通過智慧檢務和智慧案管確保律師履職不斷檔。疫情期間,為降低疫情感染風險,同時給律師閲卷工作提供最大便利,最高檢案管辦要求各地積極探索提供無接觸式閲卷服務,保證防疫、辦案兩不誤。地方檢察機關案管部門充分利用智慧檢務平台和智慧案管建設成果,探索打造一體化全天候律師自主閲卷室,使律師閲卷不再受時間、地域限制,促進了檢律互動“雲接力”。

四是主動組織遠程會見助力認罪認罰從寬工作順利開展。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看守所等羈押場所原則上只進不出,始終採取最嚴格的管控措施,“會見難”成為律師面臨的最大困擾,案管部門主動發揮樞紐作用,積極協助遠程視頻保障律師會見權,通過遠程提訊系統為律師會見搭建“雲通道”,為業務部門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工作的開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五是從嚴開展涉疫情犯罪案件的文書監管和流程監控。疫情防控期間,對於快速辦理的涉疫情犯罪案件,要求案管部門更要把好“入口”“出口”關,通過對涉疫情案件進行全流程、動態、實時的跟蹤監控,及時發現處置各類問題,確保案件質量。

記者:這些典型案(事)例發佈後,在如何充分發揮其作用方面,我們案件管理部門下一步有什麼打算嗎?

董桂文:下一步,我們將採取多種措施,將這些典型案(事)例用好用實,充分發揮好這些典型案(事)例對檢察機關案件管理工作的指導、引領和推動作用。

一是及時下發,指導工作。我們擬儘快將這些典型案(事)例發到各級檢察機關案件管理部門,組織各地認真學習,積極借鑑有益經驗,創新工作方式,推動案管工作再上新台階。

二是積極宣傳,擴大影響。積極藉助媒體傳播力廣、關注度高的宣傳優勢,通過檢察日報、新媒體、“兩微一端”等渠道,加大對典型案(事)例的宣傳報道,通過一個個鮮活生動的案(事)例,講好案管好故事,傳遞案管正能量。

三是加強培訓,突出實效。在案管主任培訓班和檢察官學院舉辦的相關案管工作培訓班上,創新案例教學方式,把案管業務典型案(事)例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確保培訓效果,真正發揮出典型案(事)例對工作的指導、推動作用。

四是持續用力,形成機制。我們將以此次工作為契機,探索創新典型案(事)例總結、報送、選編、宣傳等工作方式,形成案件管理典型案(事)例編制工作機制,鼓勵各地注重發現、總結、報送典型案(事)例,努力通過編制典型案(事)例,凝聚案管新力量,推動案管新發展。(孫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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