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
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
各盟市醫療保障局、衞生健康委,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醫療保障局、衞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減輕羣眾醫療費用負擔,經研究,決定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全區新冠病毒核酸1人1檢測項目價格調整為60元/人次,收費標準包含相關耗材、提取試劑等費用。10合1混採檢測、5混1檢測繼續執行15元/人次和25元/人次的收費標準。其它政策仍按《關於完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有關政策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20]13號)執行。
二、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規定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及時做好信息系統更新維護和價格公示等相關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各醫療保障、衞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項目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管,對醫療機構網外採購、擅自擴大收費範圍和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執行。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表
綜合: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內蒙古自治區衞生健康委員會
聲明:轉載請註明來源於《內蒙古日報》官方微信
來源:內蒙古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