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發改委:《國家標準2021》是我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創新

由 寸建宇 發佈於 綜合

  4月21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了近日印發的《國家標準2021》的主要內容和意義。

  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趙辰昕表示,《國家標準2021》共包含“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9個方面、22大類、80個服務項目。

  其中,幼有所育方面的服務項目有9項,學有所教有9項,勞有所得有12項,病有所醫有16項,老有所養有4項,住有所居有3項,弱有所扶有14項,優軍服務保障有4項,文體服務保障有9項,每個項目均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負責單位等。其中,服務對象是指各項目所面向的受眾人羣;服務內容是政府必須提供、羣眾依法享有的服務具體內容;服務標準是指各項服務目前的保障水平、覆蓋範圍、實現程度等;支出責任是指各項目的籌資主體及承擔責任;牽頭負責單位是指國家層面的主要負責單位,具體落實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趙辰昕指出,制定出台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是我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創新,意義重大。

  一是有利於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國家標準2021》明確了現階段各級政府必須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範圍和底線標準,可以讓地方政府對現階段,保障基本民生“重點保什麼”“保到什麼程度”做到心中有數,有利於引導各地更加註重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對照中央要求精準查缺補漏,優化資源配置,把有限的財力用到人民羣眾最關心的領域、人民生活最關鍵的環節,兜牢民生底線,保障基本生活,確保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二是有利於推動發展成果全民共享。《國家標準2021》是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基礎標準,為各行業主管部門完善本領域相關服務標準規範、各地確定本地區實施標準、基層服務機構實行標準化服務流程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據,有利於推動在全國範圍內實現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供給,逐步實現全體公民無論身處何地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切實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無可比擬的優越性。

  三是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制定出台《國家標準2021》,明確基本公共服務的底線標準,是國家向人民羣眾做出的莊嚴承諾,是健全完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基礎性工作,有利於推動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總枱央視記者 楊毅 餘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