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9月7日電(記者劉明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日會見傳媒時表示,特區政府當日分批向在任區議員發出宣誓儀式邀請函,在任區議員會分成四批進行宣誓工作。首批是港島區區議員,將會在9月10日舉行首場宣誓儀式。如果有人拒絕出席宣誓儀式,便等於喪失區議員資格。
林鄭月娥介紹,截至9月4日,特區第六屆區議會本來共有479名議員,其中260名已自動辭職;另外8人因其他原因喪失資格,譬如被拘禁或已離開香港。所以現在剩下211名區議員須進行宣誓。
林鄭月娥説,她已按照《宣誓及聲明條例》授權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擔任區議員宣誓的監誓人。為確保所有宣誓人都是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宣誓儀式要安排妥當,包括他們須逐一在國旗和區旗前宣讀誓言和遵守宣誓儀式及場合的相關規定。邀請函內容十分詳細,包括衣着等各方面細節,都讓區議員清楚知道宣誓儀式的安排。
林鄭月娥説,在宣誓完畢後,不會即時公佈該項宣誓是否有效,但會盡快在宣誓儀式後通知宣誓有效的區議員,他(她)已經進行了有效宣誓,可以繼續擔任區議員。至於一些令人有懷疑的宣誓,不能完全信納他(她)是效忠和擁護的話,也會給機會讓他(她)作出申述,然後再由監誓人作出判斷,監誓人有需要時也可徵求進一步法律意見來支持其最終決定。最終決定如果是宣誓無效,該宣誓人會即時喪失區議員資格。
今年5月,香港《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正式生效,規定區議員等公職人員均要宣誓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林鄭月娥指出,該條例對於維護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有重大意義,也有利於“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未能依法宣誓的人士包括區議員,將即時喪失其出任的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