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專門通知,擬對各省“雙減”工作落實進度每半月通報一次。
《通知》明確,各省自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報送“雙減”工作落實進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在彙總分析後,形成專項督導半月通報。
7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各地相繼出台“雙減”細則。
海南省自8月5日起暫停辦理除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外其他教育機構及教育服務機構教育行業創新創業人才確認工作。成都市要求各區縣對學生參加校外培訓進行實名制管理,支持鼓勵校外培訓機構探索“先消費、後付費”的運營模式。上海市嚴禁學校組織中小學生參加任何形式、任何範圍的聯考或月考。
甘肅、山東等地也相繼出台停止學科類校外培訓的通知,加快推進“雙減”進程。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