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林珏瑤
近日,幾張“貓和老鼠上法庭”的照片在網絡上引發熱議。網傳截圖顯示,有人稱照片中的貓和老鼠系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原告用於舉證的證物,是為了證明“其所購買的貓不會捉老鼠”。
這一情況是否真實?10月26日,封面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網傳“貓是原告購買的、帶到法庭舉證”的説法不屬實。照片中出現的貓和老鼠與案件審理無關。
網傳“貓和老鼠上法庭當證物”的説法不實 來源:網絡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在網傳的照片中,一隻灰色的貓和一隻老鼠出現在法庭委託代理人席位旁。
該照片配文稱,“今天的庭審開庭現場。買賣合同糾紛,原告把所購買的貓帶到法庭舉證,證明其所購買的貓不會捉老鼠,出售方交付的標的物不合格,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起訴請求退貨退款”。
在照片引起網友熱議的同時,網傳説法的真實性也引發質疑。
一名知情人士向封面新聞介紹,前述照片攝於昨天(10月25日)上午。在重慶一基層法院的法庭上,案件開庭審理前,法院食堂飼養的貓追着一隻老鼠竄進法庭。因為覺得有趣,照片拍攝者將照片發給朋友,照片被傳播到朋友圈後遭到杜撰。
照片的拍攝者同日也通過微博回應稱,“貓咬了老鼠兩下,被反咬兩口後不敢動了,最後老鼠是被原告踩死的”。他稱,目前網傳的不實信息已給他帶來困擾。
照片拍攝者作出回應 來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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