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2000元冥幣付嫖資,“失足女”一氣之下報警稱被強姦

揚子晚報網6月12日訊(記者 梅建明 通訊員 高公宣)近日,在南京高淳發生了一件荒唐事,一“失足女”跟一名男子交成“交易”後,發現男子給的嫖資竟然全是20張百元的冥幣。一氣之下,該女子竟向公安機關報警,謊報自己被強姦。辦案民警最終查明瞭事實真相,目前違法雙方均已被行政拘留。

據介紹,6月6日凌晨2時許,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淳溪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警。該女子稱,自己深夜在搭乘順風車時,被司機強姦了。

接報後,淳溪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查。但隨着調查的深入,民警發現女子王某的陳述前後混亂,多處出現邏輯錯誤。之後,民警細緻翻閲了王某與駕駛員的微信聊天記錄,發現多處關鍵信息有刪除痕跡。這一系列反常引起民警警覺,民警依法傳喚了王某口中所稱的順風車駕駛員羅某。

不過在審訊中,羅某卻大喊冤枉。原來,6月4日下午1點多,30歲的報警人王某正在某足療店上班,正好遇到羅某來店裏消費。在洗腳過程中,兩人相談甚歡,羅某就動起了壞腦筋,詢問是否有“特殊服務”,王某也是“心領神會”,將聯繫方式留給羅某,同時雙方商量好羅某支付2000元進行賣淫嫖娼活動。

6月5日下午1點多,兩人在某沙灘浴場路段羅某的私家車內發生了性關係。事後,王某順利拿到了2000元嫖資。不過,王某在清點嫖資時發現,這些嫖資竟然全是冥幣。王某頓時怒火中燒,想要向羅某討要説法,可對方卻早已將自己拉黑。王某越想越氣,就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謊報自己被強姦了。

6月8日,淳溪派出所依法對賣淫、誣告的違法行為人王某處以行政拘留十六日,對嫖娼違法行為人羅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三日(文中人物皆化名)。

男子用2000元冥幣付嫖資,“失足女”一氣之下報警稱被強姦

圖為兩人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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