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個税年度彙算工作完成

本報北京8月19日電(記者王觀)記者從國家税務總局獲悉:今年6月30日,為期4個月的我國首次個人所得税年度彙算工作順利結束。按照新的個人所得税法,納税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併為“綜合所得”,以“年”為一個週期計算應繳個税。專家認為,此次個税彙算不僅讓數千萬自然人納税人收穫了個税改革“紅包”,也彰顯了國家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税收治理能力向現代化邁出的堅實一步。

北京某醫院財務人員徐女士説,單位裏有上千人需要進行個税彙算,人員年齡跨度大、收入結構複雜,彙算開始前她壓力非常大。“沒想到個税計税方式簡單,申報更是實現‘一表集成’,醫院上千名員工在輔導下自行完成了彙算,極大減輕了我們的負擔。”

新個税法規定,對綜合收入部分的扣除項目除年度免徵額6萬元外,6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扣除標準上均採用定額而非比例標準,簡化的税制設計,便於納税人理解掌握。不僅如此,彙算表單設置合理,辦税流程清晰便捷,個税APP的普及和預填報服務為納税人省去了煩瑣的填表過程,全國大部分納税人以網絡申報方式完成了個税彙算。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樊勇指出,此次個税改革,充分考慮了我國國情,對税制進行了簡化設計。這既有利於自然人理解與操作,又便於税務機關征收管理,從制度上保證了首次個税彙算的成功實施,體現了我國税收治理的制度優勢。

《 人民日報 》( 2020年08月20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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