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爾木警方工作開展情況
2020年7月10日9時45分,海西州格爾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接到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電話通知:南京某大學學生黃某某於7月5日乘坐Z164列車由南京至格爾木,其於7月9日在東經 93.572938 <span''>,北緯35.41154處手機關機並失聯,要求協助查找。接到通知後,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通過格爾木市自然資源局迅速確定了失聯經緯度準確位置為玉樹州曲麻萊縣索南達傑保護站清水河西南區域,並立即將此情況向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報告。
7月10日9時55分,格爾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迅速通知相關警種及唐古拉派出所對轄區內賓館旅社等進行排查。
7月13日,曲麻萊縣公安局聯繫格爾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稱其接到省公安廳通知已派出民警到索南達傑保護站及附近對黃某某進行查找,並詢問有關情況。
7月13日15時許,黃某某家屬及所在學校工作人員和江蘇省南京市江寧轄區派出所民警來格爾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詢問有關情況,格爾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迅速向西藏路派出所通報信息,並協調西藏乃吉溝檢查站進行查找。
7月13日17時50分,格爾木市公安局通過工作發現黃某某於當日17時07分通過西藏乃吉溝檢查站。
7 月13日17時58分,格爾木市公安局通知格爾木市南山口檢查站進行查找<span''>, 由於西藏乃吉溝檢查站無視頻監控,無法確定本人及所乘車輛信息<span''>,後南山口檢查站民警輔警駕車對沿途進行查找<span''>,並與西藏乃吉溝檢查站取得聯繫,協調西藏沿途各檢查站若發現黃某某,立即與格爾木市公安局取得聯繫。
7月14日,格爾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對與黃某某同一時間段經過西藏乃吉溝檢查站的人員及經過車輛信息進行先期核查彙總。
7月15日,格爾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將與黃某某同一時間段經過西藏乃吉溝檢查站的人員及經過車輛信息推送至格爾木市公安局進行深度研判核查並協調各部門進行全力查找。
7月21日,格爾木市公安局接失聯人黃某某家屬報警救助稱:其孫女黃某某於7月5日從南京乘坐火車來格爾木市旅遊後失聯至今。接到報警求助後,格爾木市公安局結合前期深度研判核查,連夜安排相關部門展開對失聯女學生黃某某的查找工作。
7月26日凌晨1時,格爾木市公安局組織救援力量攜帶救援裝備,前往不凍泉、可可西里索南達傑保護站沿線進行查找。
二、黃某某行動軌跡
經查詢失聯人員黃某某於2020年7月7日凌晨4時乘坐火車抵達格爾木市。
7月7日8時,乘坐出租車由格爾木市黃河大酒店朝G109國道出發,於當日12時到達可可西里索南達傑保護站,出租車司機單獨返回,黃某某手機失去聯繫。
格爾木市公安局通過調查瞭解到黃某某於7月6日19時54分進入青海境內,7月7日04時抵達格爾木市,06時位於格爾木市某街道,08時到達崑崙物流園南,10時到達崑崙山口,11時到達不凍泉,15時到達清水河直至7月9日18時許在清水河關機。
自7月10日至今,格爾木警方始終積極查詢線索,高度關注黃某某失聯相關情況,並積極與四川警方、西藏警方、南京警方取得聯繫,共同開展工作。目前,仍在繼續努力開展相關工作並深入黃某某失聯地沿線開展尋找工作,希望廣大網友和社會各界如有相關線索,及時向格爾木警方和南京江寧警方提供,早日找到失聯人員黃某某。
格爾木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