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可降解塑料袋,投放廚餘垃圾還需“破袋”嗎?

本文轉自【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2月30日消息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枱中國之聲《新聞超鏈接》報道,根據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紮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餐飲打包外賣服務以及各類展會活動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

用了可降解塑料袋,投放廚餘垃圾還需“破袋”嗎?

最近,部分場所是不是已經更換了不可降解塑料袋,商户和消費者的接受程度如何,成為關注焦點。

生物降解、光降解、氧化降解等各類可降解塑料袋有什麼不一樣?可降解塑料袋對環境完全沒有影響嗎?使用了可降解塑料袋,在垃圾分類投放時還需要“破袋”嗎?

可降解≠隨意用

所謂的可降解塑料是一個較大的概念,可通過光降解、氧化降解、生物降解等方式實現。鄭州大學化工學院教授王建設指出,相比於不可降解塑料袋,可降解的其實是對其降解的速度有要求:“比方説,在1年時間內降解率超過90%。可降解是其最終到自然界中,經分解變成了二氧化碳、甲烷等,可以參與循環。而塑料本身是不能參與循環的。”

光降解、氧化降解、生物降解等都是可降解塑料袋的實現途徑。它們的效果怎麼樣?

對此,有生產者提出,光降解塑料袋在沒有光照的情況下,可以貯存的時間相對較長,使用壽命更長,對於生產來講,調整生產線也相對簡單,成本較低。

不過,光降解也被指出,在缺光等條件下,降解率受影響。

對於市面上價格有高有低的各類可降解塑料袋,北京工商大學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院長翁雲宣教授曾指出,生物降解或者全降解材料成本較高,市場上價格和普通塑料一樣或者更便宜的,可能不是全降解的材料。

所以,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不是用上了一隻可降解塑料袋就“萬事大吉”了。

鄭州大學化工學院教授王建設認為,除了可降解外,使用塑料製品還應注重可循環、易回收:“可循環實現了資源化,易回收實現了減量化。可降解是一個大的方向,第一步是禁塑,第二步是可代替。可代替指是代替造成污染的小塑料袋,而不是代替所有塑料。比如,電線的管子可以回收,回收後重新加工就行了。所以,對無法回收的、不能循環使用的、人們隨意消費的,要做可降解。”

試水廚餘不破袋

隨着人們環境意識的提升,如今除了治理塑料污染,許多城市也在開展垃圾分類。塑料袋在當中也有個重要角色——人們用塑料袋當垃圾袋,分類投放廚餘垃圾或濕垃圾時要有一個“破袋”的動作,不能將塑料垃圾袋混着一起扔進去。

如果使用了可降解塑料袋,可以省去“破袋”的環節嗎?

在部分試點區域是可以的。

北京某小區就試點給居民發放一種全生物降解垃圾袋。其採用的材質主要是聚酯類高分子材料,可以在適當堆肥條件下,依靠微生物,短時間內變成水和二氧化碳。同時,其還含有一些澱粉。

這些由這種全生物降解垃圾袋承裝的廚餘垃圾被運送到所配套的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後,會經過約21天的動態好氧發酵和10天左右的後期熟化,進行無害化處理,最終產生出堆肥產品。

而其中試點使用的全生物降解垃圾袋在第18天左右能完全降解掉,這就和廚餘垃圾21天動態好氧發酵的時間對應上了。

但是,其他市面上的可降解產品並不一定適用於這個試點所用到的終端處理方法。

所以説,總體來看,因為實現降解的途徑不同,所需要的環境和處理方式不同,目前,如果不是在專門的試點,進行垃圾分類投放時,還是要 “破袋”。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371 字。

轉載請註明: 用了可降解塑料袋,投放廚餘垃圾還需“破袋”嗎?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