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被降級的廳官,落馬了

最新消息:海口海關原關長李藍雪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海關總署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海南省監委監察調查。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李藍雪已退休3年,他曾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於2016年底被降為副巡視員。

5年前被降級的廳官,落馬了

李藍雪 資料圖

李藍雪出生於1958年5月,廣東信宜人,早年在廣州海關工作,後相繼擔任合肥海關關長、江門海關關長、海口海關關長、拱北海關關長,1997年6月升為副局級,2003年12月晉升正局級。

2014年11月,他回到廣州海關,任巡視員,兩年後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被降為副巡視員,2018年6月退休。

李藍雪當年到底所犯何事?駐海關總署紀檢組於2017年12月進行了詳細通報——

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李藍雪先後授意海口海關機關服務中心為其私人住宅安裝防盜門;

授意其司機等人為其購買眼鏡,報銷因私回廣東期間的車輛汽油費、路橋費、修理費以及住宿費、餐費等費用;

為其家屬購買因私機票、補品,辦理美容、餐飲會員卡等,並以修繕公房的名義或者以服裝費、茶葉費等發票在海口海關財務處、機關服務中心和下屬經濟實體報銷個人費用共計9.74萬元。

2013年10月,李藍雪帶妻子及朋友乘公務用車到海口火山口遺址公園、瓊海博鰲等景點遊覽。

此外,李藍雪還審批同意制定了違背中央政策的接待辦法,造成海口海關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的16個月裏共支出公務接待費322.92萬元,其中向下屬經濟實體違規轉嫁295.52萬元。

作為時任海口海關主要負責人,李藍雪應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兩個月後,駐海關總署紀檢組再次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李藍雪的前下屬、海口海關原副關長潘曉波同樣因造成海口海關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的16個月裏共支出公務接待費322.92萬元,被黨內嚴重警告。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在李藍雪落馬前,他的兩名老部下——海口海關原副巡視員吳多俊、海口海關所屬椰城海關關長王裕東,已先後於去年12月、今年3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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