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省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原主任王金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金鼎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經商辦企業;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王金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金鼎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王金鼎簡歷
王金鼎,男,漢族,1966年5月出生,1989年9月參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學士學位,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1989.09--1990.11 遼寧省公路工程定額站科員
1990.11--1993.11 遼寧省交通廳公路管理局養護科助理工程師
1993.11--1997.01 遼寧公路路貿公司業務經理、廣告公司經理
1997.01--1998.03 遼寧省交通廳公路管理局養護科副科長
1998.03--2004.07 遼寧省交通廳公路管理局養護科科長
2004.07--2006.02 遼寧省交通廳公路管理局副局長
2006.02--2009.04 遼寧省交通廳公路管理局副局長兼省高等級公路建設局副局長、省高等級公路建設總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
2009.04--2009.06 遼寧省交通廳公路管理局副局長(正處級)兼省高等級公路建設局副局長、省高等級公路建設總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
2009.06--2011.07 遼寧省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局局長
2011.07--2012.08 遼寧省鐵路建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2012.08--2013.03 遼寧省鐵路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副廳級)
2013.03--2018.07 遼寧省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8.07--2021.04 遼寧省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主任
2021.04 免職
來源:遼寧省紀委監委、北斗融媒、東北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