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以衝突仍在不斷升級,但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國際社會尚未形成有效的止暴勸和機制。埃及13日曾向以色列派代表團調解衝突,但其停火提議遭到以方拒絕。由於美國阻撓,聯合國安理會召開的數次巴以問題緊急會議也無法就巴以問題發表聲明。巴以衝突止暴勸和機制日趨薄弱的原因何在?國際社會又當如何重啓巴以和平進程?
首先,美國對巴以衝突止暴勸和機制孱弱難辭其咎。客觀而言,美國曾在推動中東和平進程方面發揮過重要推動作用,1979年埃以實現和平、1993年巴以奧斯陸協議簽署,都與美國卡特政府、克林頓政府的推動有關。直至奧巴馬政府,美國還明確強調“兩國方案”是解決巴以問題的基本原則。儘管在巴以問題上總體偏袒以色列,但對作為解決巴以問題基礎的聯合國安理會242號和338號決議,亦即建立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擁有完全主權、獨立的巴勒斯坦國,美國過去一直都持支持和肯定態度。
當前巴以問題的邊緣化固然有巴以本身以及中東地區形勢變化等方面因素,但美國特朗普政府顛覆巴以和談基礎、拋棄已有中東和平機制,企圖把所謂“世紀協議”強加給巴勒斯坦,並在猶太定居點、耶路撒冷問題、戈蘭高地問題上明顯偏袒以色列,也是導致巴以和平機制被邊緣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美國默許乃至縱容以色列擴大猶太定居點建設,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並把美國大使館遷至耶路撒冷,單方面宣佈以色列對1967年佔領的敍利亞領土戈蘭高地擁有主權等等,這一系列單邊主義做法直接侵蝕乃至顛覆了聯合國242號和338號決議的基礎,使巴以和談的基礎發生動搖。本輪巴以衝突升級本質原因是猶太定居點建設和耶路撒冷問題,這無疑與巴勒斯坦民眾對美國累積的憤怒情緒有關,而以色列激進的做法也與特朗普政府的縱容密切相關。
根本而言,美國在巴以政策上的嚴重倒退導致巴以和談基礎發生動搖,是巴以雙方愈加難以接受外部調停和斡旋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美國、俄羅斯、歐盟、聯合國組成的“四方機制”本身就是美國主導建立的巴以問題協調機制,但目前也已處於停滯狀態,美國與俄羅斯、歐盟在巴以問題上的嚴重分歧使其難以有效發揮作用。
從拜登政府對本輪巴以衝突的反應來看,其縱容以色列以及在聯合國安理會為達成共識製造障礙的做法,都嚴重阻礙了聯合國安理會在呼籲巴以停火、促進和平方面發揮作用,也不利於其他主體或機制發揮作用。某種程度上説,這是聯合國在巴以問題上從未有過的尷尬局面,過去安理會盡管在徹底解決巴以問題上面臨諸多困難,但在停止暴力衝突方面還是存在廣泛共識的。這也反映了當今國際秩序和全球治理面臨的困境,即舊秩序失靈而新秩序又尚難建立。
其次,巴以雙方尤其以色列政府與哈馬斯之間拒不妥協,也是導致外部止暴勸和努力失敗的原因。
以色列政府和哈馬斯形成了某種惡性的“相互依存關係,以方在領土劃分、耶路撒冷、猶太定居點等問題上採取刺激哈馬斯的激進做法,而一旦哈馬斯做出向以色列發射火箭彈等激進反應,以色列政府又把責任歸咎於哈馬斯的所謂“侵略”,並以大規模空襲等方式對加沙進行攻擊。2000年、2009年、2014年和2021年的幾次巴以衝突,幾乎都遵循了這種邏輯。
在巴以各自內部,無論以色列左右翼政黨競爭,還是巴勒斯坦方面巴解組織與哈馬斯圍繞建國方案、是否承認以色列、是否接受和平方案等方面存在嚴重分歧,都表明巴以衝突已內嵌到巴以雙方的政治和社會結構之中。
巴以雙方尤其以色列政府和哈馬斯之間這種拒不妥協,也極大增加了外部調停斡旋的困難,甚至使外部力量有些望而卻步。
再者,“阿拉伯之春”以來,埃及、沙特等地區大國關切重點轉移和協調能力下降,以及阿盟的斡旋能力下降,使國際組織和地區組織可藉助的力量越來越弱。
在“阿拉伯之春”前,埃及和沙特都是巴以關係的重要調停者。聯合國、美國、阿盟等斡旋巴以衝突也往往藉助埃及、沙特等地區大國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埃及和沙特自身也曾發揮重要作用,如埃及能通過對哈馬斯施加影響進行斡旋,沙特也曾提出對中東和平有重要影響的《貝魯特宣言》。阿盟則通過召開特別會議、輿論呼籲、外交斡旋、向以色列施壓等方式,發揮止暴勸和的作用。但自“阿拉伯之春”以來,埃及一度自顧不暇,影響力下降;沙特的關切轉向內部轉型和應對周邊挑戰;阿盟內部分化加劇,愈發難以形成一個聲音。這些變化都使巴以和談的地區基礎遭到嚴重削弱。
在16日的聯合國安理會巴以問題緊急會議上,王毅外長提出四點建議,即停火止暴是當務之急、人道援助是迫切需要、國際支持是應盡義務、“兩國方案”是根本出路,同時提出中國願為巴以直接對話提供平台,表達了中國對於停止暴力衝突、重啓中東和平進程的真情實意。
在此基礎上,巴以雙方應儘快停火止暴,國際社會、地區國家和地區組織則應提供公正的國際支持,在聯合國安理會框架下以“兩國方案”為基礎推動重啓中東和平進程,力求從根本上實現巴以和平共存,實現阿拉伯和猶太兩大民族的和諧相處,實現中東地區的持久和平。(劉中民,作者是上海外國語大學中東研究所教授)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