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係調適……這些心理問題有望在社區得到解決。
北京市地方標準《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服務規範》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規範了社會心理服務站點的服務流程、服務內容,是我國社會心理學領域的第一個地方標準。根據該標準,社會心理服務站點將對“不良情緒”展開重點關注。
9月28日上午,北京市民政局舉行新聞發佈會,對《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服務規範》進行政策解讀。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二級巡視員張青之介紹,該標準是我國社會心理學領域的第一個地方標準,對社會心理服務站點的基本要求、服務內容與要求和評價改進等內容進行了重點規範。
張青之表示,《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服務規範》的出台,標誌着社會心理服務向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邁進,具有里程碑意義。北京市經過十年探索,為社會心理服務提供了一條可量化、可複製的路徑。
《規範》明確,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應提供心理學知識宣傳與普及、心理指導與輔導等服務,開展社會心態監測分析與預警。在人員要求方面,提出每個社會心理服務站點至少要有2名社會心理指導人員,並可根據服務開展需求招募心理服務志願者。
《規範》提出,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應定期採集資料,動態監測社會心態狀況,進行社會心態監測分析與預警並形成報告。心理學知識宣傳和普及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為服務對象提供人際關係、婚姻家庭、親子教育、壓力及情緒管理等心理學基本知識和心理成長基本常識。心理指導與輔導服務可通過團體心理輔導、沙盤和繪畫、親子關係指導、人際關係調適等活動開展。
《規範》還提出,心理指導與輔導服務應重點關注不良情緒與行為的服務對象,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係調適、心理狀態評估等服務。當服務對象的情況超出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的範疇,要及時轉介到醫療機構。
張青之介紹,制定《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服務規範》,根源是人民羣眾對生活幸福感的迫切需要。社會心理服務體系是社會治理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北京市已連續三年將社會心理服務站點建設納入重點民生實事項目。此前,由於尚無社會心理服務的相關標準,在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工作時難免存在標準不一、質量不齊的現象。《社會心理服務站點服務規範》的發佈實施,將進一步助力站點標準化建設。
截至今年8月,全市已建成141個社會心理服務站點,為近4360個社區村和轄區單位提供社會心理服務。到今年年底,全市將有超過230個社會心理服務站點開展服務,覆蓋50%以上的街鄉鎮。預計“十四五”期末,全市將建成500個以上社會心理服務站點,實現街鄉鎮全覆蓋,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可及、普惠的社會心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