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2月18日電 18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衞生健康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印發《關於統籌做好2022年春季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出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售酒網點。
《通知》提出,各地市場監管、教育、衞生健康、公安等部門要督促指導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嚴把進口冷鏈食品等重點食品原料管理關,完善食品追溯體系,查驗留存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及消毒證明等。
《通知》要求,加強對學校食堂或委託經營者的日常管理,落實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嚴格規範食品加工製作行為;強化專項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學校周邊不得設置售酒網點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規定,嚴肅查處面向未成年人營銷色情低俗食品違法違規行為;持續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接受社會公眾對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協作機制,嚴防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