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教養4歲孩子的幾個技巧,父母需瞭解

由 許愛花 發佈於 綜合

我們普遍認為美國人對孩子更寬鬆,但最近一次調查中,80%的受訪者認為現在的父母對孩子過於放任自流,40%的人希望自己還能管得更“緊”一點。

更嚴格的行為規則將隨着孩子年齡的增長逐漸增多。我們對孩子已經越來越理解和尊重,對他們的態度越來越寬容和開通。我們不再為孩子決定一切,而是為他們提供自主選擇的機會;讓孩子們有章可循、學會承擔明確的行為責任會更好。沒有紀律約束的孩子會變得過分關注自我,自私自利,而且不快樂——還會使周圍的人也苦不堪言。有的學者也通過研究發現,父母既滿懷關愛又不失權威,對孩子既支持又限制,其教育的孩子往往學習出色,社交順利,且自我感覺良好,總體來説也比要麼過於寬鬆、要麼過於嚴厲的父母所教育的小孩更為快樂。

父母們為什麼更願意對孩子寬鬆一點兒?

父母們對孩子的情緒十分敏感,擔心教訓孩子或過分頻繁地説“不”,都會給他們造成心靈創傷。此外,如今的爸爸媽媽們往往十分珍視與孩子之間關係,希望受子女喜愛和尊敬。很多人似乎很難接受這一事實:一旦成為家長,有時難免會不得人心。另外,最後的原因或許很簡單:我們之所以嬌慣孩子,完全是由於時間太少的緣故。畢竟,大部分母親是職業女性,全職媽媽們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忙,誰又願意把如此有限的時間花在對孩子明令禁止、實施懲罰上面?

然而調查發現,孩子不守規矩的時間越長,家長就會越來越聽之任之,而這對任何一方都有害無益。舉個例子,有一位母親要她6歲的兒子去清理他自己的房間。可小孩不聽話,吵吵鬧鬧的就是不幹。如此對峙的局面當然令人不快,這位母親只好不再提及此事,以求得安寧。但是她的行為實際上是在告訴孩子,只要他胡鬧下去,他就能為所欲為。就這樣,孩子們學會了怎樣讓大人無可奈何。

教養4歲孩子的五技巧

按照孩子的發展規律,他們在4歲以前還不瞭解規則和行為後果之間的聯繫。從4歲起,我們就可以加強紀律。

 1.制定規則

對4歲及更大的孩子,我們可以針對他們最令人頭疼的行為表現,諸如和小朋友打架啦,説話粗魯無禮啦,制定一份規則清單。育兒專家建議,對於4~8歲的孩子可以制定不超過5條的規則。

 2.確定違規的後果

父母要清清楚楚地寫明,如果違反規則,將有怎樣的後果,比如説短時期內不再享受某些“好處”。(選擇孩子最喜歡的活動作為“好處”,如出外遊玩,請朋友上家裏來,或者在臨睡前看影碟。)一旦孩子違規時,立即貫徹行為後果。這個時候,無需警告,不用討價還價,也沒有第二次機會。如果小傢伙認為有商量的餘地,他們可就不大會把你的規則當真了。

 3.做好反反覆覆重申規則的準備

研究學齡前兒童的教育專家説:“在兒童這個年齡段,父母要想他們聽話去做某事,或許得説上個百八十遍才行。”

 4.規則要公平合理

我們要了解各年齡段的相應特點,以保持合理的期望。如果你4歲的兒子總是在飯桌旁坐不住,你就要知道,通常6歲的孩子會比4歲的時候更加能夠“坐得住”,而等到8歲,他們的表現還會要好很多。

5.面對孩子違規的行為,家長的反應要言行一致,平靜迅速

有些家長往往空發號令,光口頭嚷着要怎麼怎麼樣,譬如,“不準那樣!”或者“叫你別幹,我説話算話的!”但從來都不落實到真正的行動上。要記住老話——行動比言語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