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近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衞健委、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六部門聯合發通知,要求加強新冠病毒疫苗貨物運輸全過程安全質量管控,完善應急處置措施,為新冠疫苗的生產、供應和接種提供運輸服務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衞生健康、藥監等部門,會同鐵路、民航等部門指導疫苗冷鏈物流骨幹企業,進一步拓展運輸服務網絡,增加對中西部地區的服務覆蓋面。
在符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況下,對持有統一編碼調運單的合法疫苗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各公安檢查站點要在車輛通行、人員休息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服務保障,不得隨意攔截和查扣;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確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順暢的前提下,儘量減少通行限制;對疫苗配送車輛申請在禁限行時段、路段通行的,及時合發通行證或通行碼,為疫苗配送車輛提供通行便利。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藥監部門要會同衞生健康等部門依法督促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企業和配送單位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對國內使用疫苗製劑進行信息化追溯,確保疫苗道路運輸全過程處於規定的温度環境,嚴格落實疫苗配送單位不隨意轉包運輸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