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泉山區的劉大爺 83 歲高齡,近日單獨去公共浴室洗澡,卻被澡堂拒絕入內。澡堂規定,老年人、體弱多病者、孕婦等必須有人陪同,方可洗浴。對此,劉大爺表示他可以寫保證書,如若在澡堂發生意外,由他自己承擔後果。可即便如此,澡堂負責人仍然表示不行:"我不想跟你做生意,萬一在裏面暈了、摔倒了,這責任由誰來承擔?"
據瞭解,劉大爺獨自一人居住,無兒無女。泉山區民政局表示,三無老人可享受政府購買集中養老,住進公益性養老機構解決生活需求。
據悉,劉大爺的監護人是其弟弟,也是一位接近 80 歲的老人,無法照看劉大爺。現在,在居家養老服務社工經理的陪同下,劉大爺已進入浴室洗澡。社區方面表示,與監護人簽訂免責協議後,今後社工將長期陪同老人到浴室洗澡。
對於此事件,律師指出,澡堂售票前張貼的告示可視為合約附加條件,浴室拒絕老人單獨進入,不存在違約行為。未來,社工只要盡責,沒有失職行為的話,陪同老人進浴室,如果老人發生情況,是可以免責的。
來源:看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