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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下區紀委監委: 四項舉措確保巡察“電力”十足

由 司馬盼香 發佈於 綜合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趙曉丹 濟南報道

自巡察工作開展以來,歷下區委巡察機構在全面把握政治巡察要義、認真完成規定動作的同時,針對當前基層巡察工作的特點、任務和要求,堅持因勢利導,在實踐中注重探索創新,有力地提升了巡察工作質效。

歷下區紀委監委做足準備工作,保證巡察進駐前充滿“電”。在每一輪巡察進駐前,各巡察組根據本輪巡察安排,第一時間針對本輪巡察單位的特點,安排進駐前學習,瞭解巡察單位的工作特點和相關法律法規。同時,通過紀檢、組織、審計、信訪等渠道廣泛瞭解被巡察單位黨的建設、紀律作風建設等情況,做足做好“功課”。

歷下區紀委監委注重協作配合,保證巡察期間不斷“電”。巡察期間,各巡察組邊巡邊學,在初步瞭解被巡察單位業務特點、職責架構、職能作用的情況下,對遇到的專業問題,第一時間交區委巡察辦協調有關部門安排專人介紹情況,幫助巡察組儘快掌握政策依據,吃透有關精神,做到聚焦重點、發現問題、精準發力、增強實效,防止工作“卡殼”。如在第九輪巡察某企業期間,巡察組針對難點、堵點問題,多次前往區人社局、財政局等部門諮詢有關政策依據,聯繫律師、審計師等專業人員,就工程招投標、國企招採等重點領域及相關專業問題反覆甄別,切實提高了巡察有效性和針對性。

歷下區紀委監委嚴格制度執行,保證巡察全程不漏“電”。各巡察組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巡察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彙報,不作個人表態,不跑風漏氣,用過硬的作風、鐵的紀律和擔當充分保證巡察工作實效。區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為及時幫助解決各巡察組在巡察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防止偏離政治定位、發現問題“放水”、研判問題不準等情況發生。從2017年至今,一直堅持巡察中期調度制度,分別聽取各巡察組彙報前一階段巡察總體情況,做好重點問題的督導和線索及時轉辦,為巡察後半期及時改進調整方向、改進不足,增強巡察效果,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

歷下區紀委監委創新隊伍建設,保證為深化巡察蓄足“電”。為了保證巡察隊伍的穩定,歷下區根據巡察工作需要,把區級後備幹部納入巡察人才庫,每年有計劃地抽調選派區級優秀後備幹部充實到各巡察組,並由巡察機構對他們在巡察工作中的現實表現予以評價,作為納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使巡察成為培養考察干部的一個平台。這一措施調動了巡察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促進了他們對政治責任、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理解,增強了“主人翁”觀念。巡察干部有想法、有幹頭、有奔頭,更加全身心投入巡察,充分發揮了巡察機構鍛鍊培養幹部的“大熔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