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至9日,市南法院執行局鄭傑團隊耗時5日,成功強制騰遷中山路72號至74號的房產,有力維護了司法權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該案源於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原告某銀行與被告某公司簽訂《小企業流動資金借款合同》與《最高額抵押合同》,原告為被告發放貸款1900萬元,被告將其名下位於中山路72號至74號的房產抵押給原告。借款期限屆滿後,被告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原告遂向市南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判令被告限期償還欠款,原告對該房產折價、拍賣、變賣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該房產經依法拍賣,房產所有權發生變更。本案几名案外人在明知房產存在權利瑕疵的情況下仍然承租房產,導致該房產無法實際交付,買受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切實維護。市南法院因此決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未雨綢繆,早打“預防針”
在開展此次執行行動之前,執行幹警多次召開會議討論案情,並多次前往該處商鋪,拿出生效的判決書和相關法律文件,就商鋪的所有權問題進行了解釋説明,勸説承租人配合法院工作,主動騰出商鋪,但相關承租人均不配合。近日,執行幹警再次前往商鋪張貼公告,敦促承租人在規定期限內騰出商鋪,否則將進行強制執行,一切不利法律後果自行承擔。
鐵腕執行,嚴織“法律網”
3月5日上午,執行幹警在市南法院集結,前往中山路進行強制騰遷。執行幹警首先前往執行難度較大的某旅館處,向旅館的負責人出示了執法證件和相關法律文書,勸説其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旅館負責人拒不配合,情緒激動,揚言“點煤氣罐,大家誰都別想活”,執行幹警立即採取強制措施,將旅館負責人控制起來,強制拘傳至市南法院,對其採取預拘留處理。
緊急支援,打響“協同戰”
收到執行難度較大的消息後,市南法院執行局集結其他執行幹警緊急出動,前往中山路支援執行行動。匯合後的執行幹警兵分三路:一路負責進行強制騰遷工作,一路負責登記騰遷物品、保護承租人合法權益,一路負責其他商户的執行工作。三路幹警分工合作,各司其職,井然有序地推進執行工作。
温情釋法,架設“連心橋”
執行工作不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旅館負責人家屬情緒激動,執行幹警一方面安撫其情緒,一方面向其詳細解釋了這起案件中的法律問題,説明了此次執行行動的法律依據。針對家屬的困惑,執行幹警細緻地講解相關法律條文,並提供了明確的法律建議,鼓勵家屬採取法律途徑向商鋪的出租人提起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執行幹警的悉心解釋下,旅館負責人家屬和其他承租人紛紛表示主動騰遷出商鋪,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
下一步,市南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不斷創新執行方式,用實用好執行強制措施,全力維護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