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KBS新聞報道,韓國法務部15日對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掌門人李在鎔發出就業限制的處罰通報,期限為服刑結束起5年之內。考慮到李在鎔將於2022年7月出獄,他只能在2027年下半年才能重新接手管理事務。不過,如果他單獨向法務部提出申請,也有可能被提前解除就業限制。
今年1月,李在鎔因行賄案獲刑2年半,當庭被重新收監。法院認定,李在鎔向朴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行賄86.8億韓元(約合5100萬元人民幣),以換取政府支持他繼承三星集團經營權。
根據韓國《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規定,犯貪污瀆職罪且犯罪金額超過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91萬元)的人員,應從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決定不執行之日起的5年內,對其就業予以限制。受限領域包括央地政府全資或部分出資的機構、接受政府出資或補貼的機構,以及與犯罪行為有密切關係的企業。
李在鎔現年52歲。2016年11月,他捲入“親信干政”案,並遭到檢方調查。除“親信干政”案外,李在鎔還因涉嫌非法繼承經營權,遭到起訴。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房穎 題圖來源:新華社 圖片編輯:笪曦
來源:作者:海外網 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