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政協原副主席次仁頓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次仁頓珠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和使命,毫無底線意識,價值觀扭曲,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責任心缺失,導致國有資產損失;非法私藏彈藥;將手中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騙取國有資金,大肆收受賄賂。
對此,紀檢部門特別指出:“次仁頓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和非法私藏彈藥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恥、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
從通報內容上看,次仁頓珠不僅存在經濟腐敗問題,還敢私藏彈藥,這無疑是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有類似問題的問題幹部雖然不多,但仍有個別案例很值得關注。
2015年7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經查,趙黎平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姦。其中,受賄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問題涉嫌犯罪。此外,經公安機關偵查,趙黎平還涉嫌故意殺人,可謂窮兇極惡。最終,趙黎平於2017年5月26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2018年7月26日,廣東省地質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黃偉聞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此人構成非法私藏彈藥,涉嫌非法私藏彈藥犯罪。
2020年7月17日,青海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白世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在紀檢部門的通報中,就提到此人“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貪污犯罪、非法持有彈藥犯罪”。
還有個別幹部,雖然不是私藏彈藥,但其違紀違法問題也與彈藥有關,甚至有個別公安系統的幹部也存在類似問題。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孟建偉,在2019年5月10日被開除黨籍時,官方便通報此人“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干預案件審查,違規批准購買民用槍支彈藥”。
以上這些問題幹部,不僅喪失了身為黨員幹部的底線,也沒能盡到普通公民最基本的守法義務。根據刑法要求: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像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政協原副主席次仁頓珠這樣的官員,不僅不能做到廉潔自律,還膽大妄為、私藏彈藥,嚴重背離了國家與人民對幹部的要求,必然要受到嚴懲。不越黨紀法律的“雷池”半步,應成為每個黨員幹部始終堅守的原則。
欄目主編:張武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項建英
來源:作者:海運倉內參 黃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