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路面開裂、破損,個別路段坑窪不平、行車顛簸。”不久前,江西省南昌市委第三巡察組對某市直單位開展巡察時,多名羣眾反映該單位承接的兩段村級公路竣工驗收僅兩年就出現較嚴重的質量問題。
根據羣眾提供的線索,巡察組工作人員來到兩段村級公路現場,發現公路路面存在不少損壞,不符合公路使用期內的質量標準。隨後巡察組工作人員找來這兩段村級公路的工程報批、審核、驗收等資料,詳細瞭解工程規劃、設計、用料、實施等情況。查閲資料發現,兩段公路的工程資料不全、審批程序也不夠規範,特別是施工現場資料嚴重缺失,難以有效證實工程實際用工用料情況。
路面破損,現場資料不全,這其中是否藏有貓膩呢?為此,巡察組商議決定邀請相關技術專家前往現場核驗是否存在弄虛作假、偷工減料等問題。
巡察人員會同技術專家採取逐段測、逐坡量、逐橋算的辦法,並對路面質量作抽樣檢驗,最終發現該路段沙石、泥土等用量與工程實際數量存在偏差,與竣工驗收的數據出入較大,路基的高度比設計規劃也少了一截。發現問題後,巡察人員找到當時的土方、沙石工程的供貨商詢問情況。
在綜合測量數據、檢測分析結果面前,當地土方、沙石供應商承認合同簽訂為8萬立方米工程量,但實際只使用6萬立方米左右。巡察組查閲相關賬目資料也顯示,供應商總共向施工方提供6萬立方米的路基材料。隨後,巡察人員找到公路項目施工方代表曹某。
“據我們現場測算和檢驗,兩段公路的沙石、泥土等用料不足,導致公路表面出現裂縫、破損等問題。”巡察組工作人員開門見山地説道。
面對證據,曹某不得不如實交代問題。原來,由於受季節影響,當地河沙、泥土供不應求,加上工程監理責任心不強,對現場施工把關不嚴,現場監督有名無實,施工方為了趕工程、節約成本,乘機鑽空子,先後虛假簽訂沙石、土方工程2.6萬立方米,套取工程款131.625萬元。
隨後,巡察組按照規定將問題線索移交南昌市紀委監委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最終,工程項目業主方代表李某、工程現場監理餘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項目施工方總工程師曹某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項目經理杜某、諶某受到誡勉談話,工程業主單位有關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也被追責問責。目前,被套取的131.625萬元工程款已退還,工程施工方也對兩段村級公路進行了專項檢查和修繕。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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