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先生買的車,還沒提到手就被撞了。在和4s店溝通的時候又遇到了問題。
郝先生:我打算去上牌,但在前一天銷售給我打電話説,車被他們的客户倒車時撞了,保險槓都已經破了。
合同上規定,自車輛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毀壞從賣方轉移到買方。
郝先生:我並沒有籤那個手續,車肯定不在我名下。產權也沒有過户到我名下,現在店方的態度是這輛車我已經付了款就是我的,讓我自己和故事方協商,他們這明顯是推脱,我肯定要退車。
記者和郝先生一起來到了4s店來了解情況。4s店任總調出來當天的錄像。
目前對方和保險公司正在定損,新車出現了瑕疵能否更換呢?
4s店任總:在撞的之前就已經開票銷售了,包括貸款,這個車已經屬於客户本人了。
那為什麼當時不簽署一個交付表呢。
4s店任總:交付表是等客户來了之後牌子上號後,所有東西才會給客户,但是差一步。
這個合同的解釋所有權還是屬於你們4s店的。
最終4s店給出了一個方案保險槓換新的,升級成5年質保。
郝先生:我就是要不退要麼換。
4s店任總:那這樣只能通過法律途徑。有能耐你就去告我。
下一步陶先生打算拒接車輛,自己尋求律師幫助。讓我們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