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的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嫌去年6月21日鼓動支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案件23日開審。
黃之鋒22日晚在社交媒體發文稱,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承認所有控罪,因此23日的法庭聆訊將跳過審訊階段,不會傳召證人和爭議案情,直接進入結案陳詞。他聲稱,3人被囚也不是很意外。就在同一天,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了元朗區議員王百羽、九龍城區議員李軒朗及公司“U Made This”前董事陳梓謙。他們涉嫌提交虛假文書,包括報價單等,以虛報選舉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