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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對於男女雙方來説,不只是領一張結婚證那麼簡單。結婚前,兩人是獨立的個體,而結婚後,夫妻則作為一個共同體,一起面對生活中的風雨。
雖然有些年輕人新潮,追崇婚後AA制,可是對於大部分思想傳統的人來説,選擇將夫妻雙方所掙錢財放在一起積攢。那麼,誰來掌管家中的財產大權最合適?
很多夫妻因為這個問題鬧矛盾,女人覺得男主外女主內,應該由女人來管理家庭收支。男人卻覺得,身為一家之主,自然應該掌權。
其實,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夫妻雙方婚後所掙錢財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誰掌管經濟大權,只要賬目公開透明,夫妻間有商有量,都是可行的。但是如果出現家庭財務混亂不清,或者存不住錢,則要認真查出事情源頭,杜絕夫妻有二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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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茹和老公談戀愛時,婆婆非常支持,覺得她性格温婉,非常適合居家過日子。所以到了談婚論嫁關頭,婆婆爽快地同意給女方6萬塊錢彩禮。至於陪嫁,婆家並沒抱希望,因為王茹家父母私心很重。
事情正如婆婆所料,去迎親那天,王茹的陪嫁只有電飯煲電水壺棉被這些小東西。不過婆婆非常豁達,覺得買豬不買圈,只要兒媳和兒子小日子過好比什麼都強。
婆家並不富裕,只有郊區一套住房,而王茹和老公上班在城東,為了節省時間他倆在單位附近租房住。王茹是一把持家好手,將家裏料理得窗明几淨,老公的穿戴熨燙平整,婆婆見了徹底放心。
之後有了孩子,王茹便辭職做全職媽媽,這幾年老公非常爭氣,做了項目經理,雖然在工地奔波辛苦,但是為了妻兒能過上好日子,他無怨無悔。七七八八每月平均下來,有3萬塊錢收入,即便王茹不工作,生活也很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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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本想自己保管工資,可是王茹説老公工作忙,自己是財務專業,懂得投資理財。就這樣,老公放心地交出了工資卡,之後他更加努力工作,想一步到位,全款買套住房。
雖然婆婆挺喜歡兒媳,但是對於她管錢這事,婆婆卻不贊成。婆婆覺得錢都是兒子掙的,存在兒媳名下終歸不放心,所以經常有意無意監督兒媳,盯着她別亂花錢。不過王茹生活樸素,連買菜都是討價還價,觀察很久,實在沒發現有一丁點不對勁的地方。
不久前有親戚極力勸説王茹夫妻買房,價格和地段都很合適,老公心裏盤算了下,覺得手頭存款差不多夠付房款。可是王茹卻閃爍其詞,説兒子還小,住新房難免會亂塗亂畫,不如等兒子快要讀小學再買房也不遲。
這話引起了老公的懷疑,他檢查了家中的存摺,這才發現上面有很多筆大額轉賬支出,而轉賬的賬户,居然是大舅哥的名字。他抑制不住內心的憤怒,與王茹大吵起來,讓她交代清楚這些錢的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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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王茹哥嫂開了一家小食店,生意冷清沒有客源,可是夫妻倆不願放棄,一直在借錢維持。當初開店,王茹就瞞着老公私自借了10萬塊錢,本以為能賺個盆滿缽滿,卻沒想到顧客壓根不買賬,為了能扭虧為盈,王茹只得繼續支持哥嫂。
夫妻倆為此冷戰了很多天,恰巧婆婆來看孫子發現端倪,得知前因後果後,婆婆怒不可遏,親自去教訓兒媳。誰知外表柔弱的王茹,此刻變得彪悍,告訴婆婆:“這是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我愛怎麼花就怎麼花,與你無關。”
婆婆怎麼也沒料到,自己親自挑選的兒媳居然如此拎不清,可是兒媳説得未嘗不是事實,兒大不由娘,這是小兩口的婚後共同財產,自己確實無權干涉。姜到底還是老的辣,婆婆沒有與兒媳正面交鋒,而是去找兒子。
婆婆告訴兒子,這錢不僅務必要拿回來,還要與兒媳離婚。因為婚姻是一輩子的事,縱然男人掙再多錢,也禁不住女人吃裏爬外。經過認真思考,老公也贊成婆婆的觀點,最終結束了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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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既然作為一個利益共同體,理應目標一致。如今這年頭,借錢容易還錢難,應該與配偶商量,特別像王茹這樣沒有收入來源的家庭主婦,做財產支配重大決定時,更是要徵得老公的同意。
雖然兄弟姐妹之間互幫互助是人之常情,可是在彼此組建小家庭後,首先要先保住小家庭的利益,然後在能力範圍內再考慮幫忙。而王茹顛倒了利益順序,置小家庭於不顧,盲目地去扶持哥嫂,使自己陷入被動。
水滿則溢,月盈則虧,偶爾一次救急孃家,老公不可能挑理,可是屢屢如此,會讓男人有一種做冤大頭的感覺。
已婚女人需要明白,婚姻就像一艘船,只有夫妻同心,船才能平穩直前。夫妻無論誰主家,都要遵守原則,任何一方有私心,都將導致船偏離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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