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聯合國安理會的五大常任理事國(東方大國、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擁有“一票否決權”,可以單獨推翻眾多國家贊成的安理會決議,也是大國主導世界格局的標誌。
在聯合國歷史上,美國共使用了81次否決權,僅次於蘇聯(俄羅斯)。有意思的是,聯合國成立於1945年,但美國第一次行使“一票否決權”的時間卻是1970年。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因為當時廣大的亞洲和非洲都處在被西方列強殖民的狀態,所以聯合國成立的時候共有51個會員國,其中大部分都是歐洲和美洲國家,只有少數亞洲和非洲國家,蘇聯陣營的國家數量更少。
美洲在世界大戰前就已經淪為美國的附屬,歐洲國家則因為二戰而實力大損,不得不聽命於美國。因此在聯合國成立的最初二十來年裏,除了蘇聯陣營外,美國在聯合國內沒有其他反對者。
“一票否決權”本來是大國在數量山居於少數時使用的,而美國陣營當時是絕對的多數。正因如此,在聯合國成立的最初二十來年裏,得到大多數國家支持的美國根本不需要使用否決權。
但到了上世紀六十年代末,眾多受美國控制較淺的亞非國家獨立,經濟復甦的歐洲國家也不再對美國唯命是從。美國在聯合國的數量優勢逐漸喪失,這就為使用“一票否決權”提供了空間。
1970年,在南羅得西亞局勢的問題上,美國和英國居於數量劣勢,便聯合使用了否決權。1972年,為了替以色列撐腰,美國第一次單獨使用了“一票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