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今天下發“關於印發《上海市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至2022年分三年完成。
2020年底,區級以上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的生產主體全面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2021年底,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開具合格證實現全覆蓋。2022年,推進種植養殖大户、小農户等主體開具合格證。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是指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嚴格執行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對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自行開具並出具的質量安全合格承諾證。
試行品類包括蔬菜、食用菌、瓜果、畜禽、禽蛋及養殖水產品,不包括生豬定點屠宰場上市銷售的生豬產品。
試行區域為全市9個涉農區(包括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上實現代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上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試行主體是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列入第一階段試行範圍,其農產品上市時要出具合格證。種植養殖大户、小農户等主體列入第二階段試行範圍。
根據安排,2020年5月-12月,各區啓動試行合格證制度,重點指導“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區級以上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生產主體,推進規模化主體按要求開具合格證。
2021年1月-12月,推進規模化生產主體全面實施合格證制度,全面覆蓋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依託合格證制度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水平。2022年1月-12月,鞏固規模化生產主體合格證制度實施效果,重點推進種植養殖大户、小農户等主體開具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