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他半路“迷失”,如何才能讓他重歸正道,不再彷徨?
如果父母對孩子無暇照顧放任漠視,如何才能幫助他們搭好預防孩子犯罪的防線?
今天的檢察故事,帶您看看鼓樓檢察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如何構建未成年人的這第一道防線。
衝動走上犯罪道路
今年三月的一個凌晨,未成年人小鄭內心的報復情緒再度浮現...因為他得到消息,之前和他發生過沖突的小王會在福州鼓樓區的一個地方出現。
於是他拿了一條腰帶,叫上另一個朋友小羅一起趕了過去。
一看到小王,小鄭的大腦立刻被憤怒支配,他用腰帶勒住小王的脖子向前拖行,逼他道歉,還讓小羅用手機拍攝小王的道歉視頻上傳到了QQ羣。隨後,小羅還用小王的手機,通過微信套現,搶走小王700多塊錢。
今年4月,小鄭被鼓樓區檢察院以搶劫罪批准逮捕。
在辦案的同時,鼓樓區檢察院趙文庭檢察官深入瞭解了小鄭的家庭背景,發現他的父母長期忙於工作,把自己的孩子委託給了爺爺奶奶照顧,隔代教育導致小鄭缺乏管教,在初二就輟學了,長期與社會青年交往。
“家裏對小孩的關注不夠,所以小孩要往社會上去尋找存在感,老人家比較容易被小孩牽着鼻子走,然後對小孩的教育、規範方面,就有點力不從心了。”趙文庭檢察官如是説。
督促監護令 築牢第一道防線
瞭解到實際情況情況之後,鼓樓區檢察院檢察官立即向小鄭和小羅的家長髮出督促監護令,並召開公開送達會,邀請公安機關、海容社工、心理諮詢師到場,向兩名未成年人的家長宣告送達“督促監護令”。
檢察官要求小鄭和小羅的家長深刻反思自己在履行監護職責過程中存在的長期教育監管不到位,對孩子的學習生活、交友情況、日常行蹤不瞭解、不關心等問題,認真分析原因、總結吸取教訓。
“很多小孩會失足涉罪的原因,是因為父母在督促、監護這些方面都有一些缺失,我們考慮到對這樣的小孩,一方面我們檢察院要幫教;但是父母是第一監管人,所以我們檢察機關發出督促監護令,讓父母改善一下自己對小孩的監護方式。
如果父母收到督促監護令後還沒有履行職責,檢察機關就會聯合公安機關進行訓誡來督促父母,加強對小孩的監護。”趙文庭檢察官表示。
督促監護令並不是一發了之,而是採取公示宣告,邀請學校、社區、社工組織及人大代表等各方共同見證參與,構建“四位一體”的督促監護機制。
檢察機關向監護人送達“督促監護令”後,在半年考察期內,將定期實行家庭探訪、學校回訪、社區走訪的“三訪制度”,持續跟蹤、監督、考評,確保監護人履責。
在發出監護令後,小鄭和小羅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進,小羅已不會夜不歸宿,在校也遵守紀律,表現比從前好了很多。
然而趙文庭檢察官表示,小鄭的改變會稍微的緩慢一些...因為小鄭跟父母的接觸實在太少了,但是他的父親因為這個事情很後悔,表示希望改變監護方式,不管去哪裏,一定會把他帶在身邊,就是整合全家的力量,做好對小孩的監護工作,不會再放任他不管了。
監護人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條防線,也是每個孩子的第一位老師。
“督促監護令”的實施,目的是讓家長正視並切實履行對孩子的監護責任,與各方一起幫助“折翼天使”迷途知返。
也是針對涉案未成年人這一特殊羣體及其監護人行為予以司法干預,對國家監護制度設計中存在的“真空地帶”進行完善和補充。
未檢之路“道阻且長,行則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