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李某跟男子馬某一同去酒店休息,之後因一些原因兩人鬧矛盾,女子便稱自己是喝醉酒沒有意識被男子馬某強姦了,於是報了警,結果轉賬記錄和酒店監控視頻出賣了她。
7月6日凌晨3時,北山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李某報警稱:自己被強姦。
接到報警後,北山派出所綜合指揮室值班民警立即安排民警出警到現場。
民警到現場後瞭解情況,女子李某稱跟馬某喝酒,酒醒後人在牀上,沒穿衣服,馬某在浴室洗澡,稱自己被馬某強姦。
現場,馬某連喊冤枉,民警將雙方帶回所進一步調查。
經查,女子李某約朋友一起去喝酒,隨後兩人到一場所認識了馬某,酒後李某和男子馬某一同去酒店休息,到酒店後女子先給馬某微信轉賬1314。之後,雙方產生矛盾,馬某便先行離開了。
隨後,李某找來了雙方共同的朋友劉某,馬某也返回酒店,期間雙方發生爭執,隨後李某報警稱自己喝醉酒被強姦。
到派出所後,因李某回答前後不一,一會稱自己喝醉酒沒有意識了不知道怎麼到酒店的,一會又稱房間是自己開的,是自己登記的,辦案民警鄭乾斷定李某在説謊,通過多年的辦案經驗和詢問技巧不斷的詢問李某,李某終於承認自己在撒謊,並沒有被強姦。
民警查看現場監控,當時李某是自己清醒的去酒店開房並登記的,查看李某手機裏也有雙方的聊天記錄,並且女子到酒店後還給馬某轉了一筆錢,並不是其所説的喝醉酒被強姦。
現李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西湖警方行政拘留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