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6月11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11日,韓國最高法院對崔順實涉嫌收受賄賂等“親信干政”案作出終審宣判,崔順實獲刑18年,罰款200億韓元(約合1.2億元人民幣)。報道稱,這是韓國最高法院第二次宣判崔順實幹政案,目前該案件審理正式結束。
現年64歲的崔順實,遭到18項罪名的指控,包括收受賄賂、濫用權力、欺詐未遂、強迫、強迫未遂等。
具體罪名包括:涉嫌與朴槿惠、青瓦台前首席秘書安鍾範共謀,強迫50多家大企業向崔順實控制的兩家基金會捐款774億韓元;涉嫌與朴槿惠共謀,向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索要鉅額資金,用於贊助女兒的馬術活動等。
2018年8月,崔順實“親信干政”案二審獲刑20年,罰款200億韓元,追繳70億韓元。
不過,2019年8月,韓國最高法院對“親信干政”案作出終審宣判,撤銷二審法院對涉案人崔順實所作的判決,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2020年2月14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親信干政”案作出重申宣判,崔順實獲刑18年,罰款200億韓元(約合1.2億元人民幣),追繳63億韓元(約合3717萬元人民幣)。(海外網 劉強)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