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嘉峪關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徐俊勇)9月8日,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武文斌受賄一案。
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武文斌利用擔任原岷縣縣委書記,原定西地區行政公署副專員、專員,原定西市市長,原省農牧廳廳長、原省委巡視組組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銀行貸款、項目審批、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487萬餘元。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以受賄罪提請追究武文斌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武文斌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來源:甘肅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