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要求全面規範各類收費行為,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做到對違法違規收費“零容忍”。《通知》明確提出了“五個嚴禁”要求,包括嚴禁強制入會和收費,嚴禁利用法定職責和政府委託授權事項違規收費,嚴禁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嚴禁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嚴禁只收費不服務或多頭重複收費。
在7月2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民政部副部長王愛文表示,對於行業協會商會強制入會、強制收費,利用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委託、授權事項違規收費,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或者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等行為,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並限期退還違法違規所得。
王愛文表示,目前市場主體反映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及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集中體現在收費行為不規範、收費標準不合理、收費監管機制有待健全等方面。
比如,有的行業協會商會藉助行政權力,強制企業入會並收取費用;有的行業協會商會對會員在繳納會費後應享受的免費服務不予落實;有的行業協會商會利用職責權限,將團體收費標準交給第三方公司,這些公司以繳納費用可獲得團體標準署名權的名義,向企業收取高額贊助費,有的贊助費甚至高達200多萬元……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今年部分企業出現經營困難,在特殊時期為企業紓困,也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行業協會收費方面的規範和管理。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負責人陳志江表示,針對目前行業協會商會存在的主要問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託全國12315平台,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亂收費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企業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予以公開曝光。
王愛文表示,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主要是會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兩大類。對於會費的確定,《通知》明確要經過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來確定;對經營服務性收費,《通知》按照分類原則,對具有一定壟斷性和強制性的項目以及其他能夠由市場調節價格的分別作出規範。把這兩類收費管住了,基本上就管住了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大頭。
在回答經濟日報記者提問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司長李金生表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可以依據市場需要,自行開展能力水平評價活動,但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人員資格”等字樣,也不能使用國徽標識。
李金生還指出,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評比表彰活動,應符合社會組織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不得超出活動地域和業務領域,堅持非營利性原則。未經批准,不得冠以“中國”“全國”“國標”“世界”或其他類似的字樣,嚴禁以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名義違規發放獎金。
“近年來,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部分行業協會商會承擔了有關國家職業資格的具體認定工作。對於這些行業協會商會開展的職業資格認定工作,可以依照規定,收取一定的考試和鑑定費用。但是,不能打着國家職業資格旗號,巧立名目亂收費。”李金生表示,人社部將採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加強對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監督管理,對羣眾投訴舉報和媒體報道反映的收費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及時予以調查、核實和處理。
談到如何推動降低部分重點領域行業協會商會偏高收費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負責人周伴學説,從相關部門調研情況看,部分領域特別是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業協會商會還存在收費偏高問題。以金融類和互保類協會為例,2018年全國近20家金融類和互保類協會總收入佔全國性協會商會總收入的近30%,平均收入達到全國性協會商會的10倍以上。
周伴學表示,下一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責,依法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特別是銀行、證券、基金、期貨、資產評估等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項目成本審核。今年年底前,各行業協會商會要對收費情況認真開展自查。針對部分收費項目多、標準高、使用不透明等突出問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督促行業協會商會綜合考慮會員經營狀況、承受能力、行業發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費標準,防止過高收費。(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韓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