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青島市一小區內發生狗只傷人事件。一隻哈士奇趁主人不備撲向三名小孩,一位家長以身相擋,亦被咬傷。對於這起傷人事件,小區居委張主任向前來採訪的記者表示,傷者要求把狗送離小區並賠償5000元。而狗主人是一位老太太,稱自己與狗相依為命,説“送走狗她就不活了”,且只答應每位傷者賠償1000元。因賠償金額達不到傷者要求,雙方協商失敗,準備走法律程序。
根據媒體報道,這位老太太是一位孤獨老人,而她的狗是有證合法的。視頻可見老太太當時出門買菜,雙手提包,而哈士奇未系狗繩。根據《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攜犬出户未佩戴犬牌、未為犬隻束牽引帶或者未即時清除犬糞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隻,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條例還規定,飼養犬隻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機關可以依法扣押犬隻。可見,雖然老太太屬於合法養狗,但她未能有效管束寵物,違反了養犬規定,給鄰居造成困擾及人身傷害,傷者要求把狗送走,並不過分。
無論養犬管理規定還是其他治安法規,法律法規的執行,對於所有人都應一視同仁,不是説年紀大就可以不守法。從這個角度來講,説什麼“送走狗就不活了”形同耍賴,也不能解決問題;倚老賣老、道德綁架,絕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市民、“狗民”應有的態度。養狗無可厚非,可不能妨害他人自由及人身安全。如果是真愛狗,就應該訓練、管理好自家寵物。畢竟狗不同人,吠人、隨地大小便,獸性、進攻性,皆乃其天性。狗傷了人,不單不反省自己作為主人的失責之處,還“以死相逼”,既違法,也吃相難看。
視頻記錄了沒有系狗繩的哈士奇撲向小朋友的場景。
當然,並非所有狗主都不負責任。經過這些年來的大力宣傳,環保組織的倡導,還有寵物文化的逐漸成熟,現在很多寵物主都能自覺牽狗繩、撿狗糞,這一點,不應因為個別傷人事件,就無差別針對所有狗主,甚至惡意報復,自己不喜歡貓狗,就在公共場所下毒。這種“冤冤相報”的辦法,絕非鄰里相處之道,也沒有辦法從根本上提升狗主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更別説在社會上普及動物福利觀念。對於傷人的伴侶動物,也要考慮什麼才是妥善的處理辦法。前面説了,狗撒野,責在主人,若把狗送去“人道毀滅”,也難保不負責的主人再養“惡犬”、再傷他人。
因此,對於城市裏的養狗擾民問題,關鍵還是要教育好狗主。拿這位老太太説,她孤身獨居,人狗情深,可以理解。尤其是,假如老人家未能感受到他人和社區的關懷,更會把自己的情感投射在狗身上,説出“不活了”這樣的話,一半是氣話昏話,一半也可能發自內心。如何處理善後,着實考驗社區和片警的智慧。這個時候,除了走法律程序,恐怕社區也要考慮請社工和心理專家及時介入,給老人做心理輔導。老人事後的做法、反應當然不理性也不對,走法律程序也無法為她在這件事上的失德開脱,但從體恤一位常年獨居老人的角度,講法也要講理講情,幫助她教育她,這樣無論對老人、對鄰居還是對狗都好。 □ 獸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