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聽證會後,他放下了多年心結
浙江檢察網杭州訊 “評議結果我接受,12年前的心結該放下了。”6月8日上午,杭州市上城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信訪多年的朱某表示息訴罷訪。半個月前,上城檢察12309服務中心在杭州市率先整體入駐區矛調中心,檢察服務“上架”,助力“信訪超市”紓解羣眾心結。
2008年2月5日中午,家住杭州上城區的朱某與鄰居沈某,因生活瑣事發生糾紛,朱某、沈某在單元樓二樓平台廝打起來,後雙方被鄰居勸開。經診斷,朱某的右肱骨髁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公安機關經調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朱某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將沈某起訴到法院,後自行撤訴。朱某認為司法機關辦案不公、不作為,自2008年至今多次向司法機關、信訪部門上訪、控告,還去過沈某單位,要求沈某賠償醫藥費但未果。
雖然各部門均進行了答覆和説理,但朱某一直不服。2020年3月,朱某來到上城區檢察院控告,提出追究沈某刑事責任、法院全額退還訴訟費、要求沈某賠償等訴求。上城區檢察院接訪了朱某,副檢察長鬍青作為信訪代辦員全程代辦。她一方面耐心釋法説理,充分了解他的訴求,並積極與公安、法院溝通,核實法院已根據相關規定向朱某退還一半訴訟費,得到朱某的認同,同時根據朱某的實際困難啓動了司法救助程序;另一方面指派檢察官審查案件證據材料,並就朱某受傷原因這一關鍵事實到案發地調查。檢察官在現場查看二樓平台狀況、聽取多名證人陳述,綜合在案證據情況後,認為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並無不當。
“朱某長期信訪根源在於對司法的不信任,”胡青認為,“對此案邀請公眾聽證和評議,給予朱某充分陳述的機會,公開全部證據和事實,有助於化解矛盾。”在省、市檢察院控申部門的指導下,上城區檢察院邀請了市人民監督員、區人大代表、市律協道德紀律委員會委員等專業人士作為聽證員,政法、媒體代表旁聽。作“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羣眾信訪件件有回覆”新時代檢察宣傳週活動之一,聽證會現場還與高檢院視頻連線,接受全國各地羣眾代表觀摩。據悉,這也是浙江省檢察機關首次在縣(區)級矛調中心召開信訪案件公開聽證會。
由於朱某的其他訴求已答覆並得到認同,聽證會圍繞公安不予立案是否合理展開。在信訪人陳述環節,朱某堅持認為當時沈某將他抱起後扔下樓梯,造成手臂骨折。隨後,參加聽證的公安民警説明了當時辦案調查情況,包括第一時間給朱某驗傷、詢問多名證人。承辦檢察官出示了此前到現場走訪調查的證據情況、綜合全案證據審查情況。檢察官指出,除了朱某自己的陳述外,沒有證據能證實朱某傷勢是沈某將其抱起並向下扔的行為造成的;與朱某兒子朱小某的第一次陳述也無法印證,經審查,公安機關的不立案決定並無不當。
“我們審查一個行為是不是構成犯罪,能不能達到立案標準,都必須依靠證據,”立案監督承辦檢察官王甜對朱某説,“你看上去我們今天好像是替沈某説話,但正是用證據説話才是保護每一個公民最好的手段。”
聽證員經閉門評議,一致認為雙方發生爭執及朱某構成輕傷的事實存在,但現有證據難以認定行為人構成犯罪。經現場釋法説理,朱某對檢察機關的公開答覆結果表示信服。
“公開聽證讓每一個人都得到尊重,讓司法公開在陽光下,是傾聽訴求、化解矛盾,讓羣眾順心滿意的暖心之舉。”會後,聽證員李亞成表示。